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的主要 工作

2015年,在中共唐山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务实、创新、精准、高效”为工作导向,聚焦中心、服务发展、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常态下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转型任务繁重的实际,常委会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助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常委会抓住转型升级这个全市经济工作的重心,通过多种方式,深层次、多角度加以推进。以审查监督“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年度目标计划为契机,提出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优化经济空间布局,千方百计增强产业升级内生动力,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活力的建议。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常委会提前介入,组织力量深入沿海7个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加快发展沿海经济增长极”主题调研,深刻分析问题,积极提出建议;常委会各部门围绕规划纲要的编制开展全面调研,为人代会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做好准备。着眼于用信息化改造我市传统产业,促进“互联网+”经济模式的发展,开展电子商务专题调研,撰写出针对唐山实际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正采取措施推进落实。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专题视察,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的落实。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后,常委会及时发出致全市人大代表的公开信,动员代表牢记职责、献计出力,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再创辉煌贡献力量。常委会各位主任深入基层,帮扶企业,分包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协调督导,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

着力推动发展环境优化。环境优劣事关一个地区的发展快慢。常委会抓住优化政务环境这个关键问题,选取社会普遍关注的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清理乱收费、乱罚款等重点内容,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评议前,组织委员、代表,深入各个县(市)区,全面了解我市政务环境现状,在取得详实资料的基础上,与发改委等10个部门逐一交换意见,引起了高度重视。评议会议上,听取了主管副市长所作的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报告,主管部门作了书面汇报,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传导了压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针对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明查暗访部分行政审批中心,走访不同类型的企业,就清理整治不合理审批行为、优化服务提出意见。常委会还通过听取和审议《土地管理法》执法情况报告、组织召开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协调会、专题调研我市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情况等工作,督促政府及主管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了我市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改善。针对人民群众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关切,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重点聚焦钢铁、水泥、发电、造纸企业,就稳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绿色、循环、低碳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步伐,严格落实钢铁、火电、水泥等传统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整治计划,有效利用法律、行政、市场、科技手段等方面提出建议,助力政府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主动仗。常委会还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组织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开展了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在整个“十二五”期间,常委会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各项职权,两次修订有关环保方面的法规,7次开展执法检查,10次听取审议工作报告,4次参与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并多次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作出了努力。

着力推动预算改革和年度预算实施。深入贯彻新修订的预算法,全面加强对全口径预算的监督,并按照省人大出台的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充实了审查监督内容,拓展了监督方式,规范了监督程序,加强了执行监督。建立了政府预算批复及公开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偿还情况及预算绩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进行预备审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整改。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问题,严格监控举债资金运行全过程,努力防范债务风险。对2016年市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进行全封闭集中初审,为市人代会更好地审查批准政府预算作了充分准备。

二、围绕民生问题依法履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民生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常委会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实际问题的解决。

针对“三农”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土地是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命脉。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报告,针对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制定措施,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市场化水平。着眼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委员、代表“明察暗访”,对全市20个乡镇、40个村庄“问诊把脉”;配合省人大开展专项视察,督促落实垃圾处理、无害化厕所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等问题的解决。听取和审议《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报告,强调要加强科普宣传、健全防御体系、注重为农服务三项措施,促进了气象工作保障作用的发挥。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委会在组织委员、代表深入各县(市)区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情况的报告并在联组会上进行专题询问,多名委员和代表就百姓关心的问题提出询问,市政府11个部门负责人现场答询,主管副市长讲话表态。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完善了“四级”监管网络,出台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问题食品处理、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承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济补贴。目前,我市17个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均已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或快检室,配齐了相关人员和设备。常委会还与县(市)区人大联动,开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执法检查,督促主管部门解决药品市场监管漏洞、虚假医药广告、监管力量薄弱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针对世园会筹备情况开展专项监督。“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是全市人民关注的一件大事。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世园会筹备情况的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快场馆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开展,通过举办世园会,提升城市品位、续写唐山辉煌、造福人民群众。去年11月中旬,组织100余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世园会场馆建设,代表们就冬天施工对建设质量的影响、解决工期与进度的矛盾等问题,与主管单位交换了意见。主任会议把代表提出的“提升市民素质,为世园会游客提供优质服务”78号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有力推动了世园会的筹备工作。

针对“十件实事工程”和促进社会和谐开展监督。常委会组成5个调研组,对市政府确定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专题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工作报告,就存在问题交换了意见。在2014年开展“社会养老事业”专题询问的基础上,继续跟踪问效,并就如何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进行调研,促进养老事业不断发展。常委会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认真转交、督办信访案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74人次,受理信访件284件,接受电话咨询613人次,网上受理信访案件105件,均按规定作了妥善处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围绕建设法治唐山依法履职,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法治唐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改进地方立法,强化司法监督,加强法律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唐山建设。

增强科学、民主立法理念。新的立法法颁布后,及时召开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认真学习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和立法法精神,深入探讨地方立法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立法方向,增强了“主导立法”的意识,转换了立法选题的视角,畅通了“民主参与”的渠道,把握住“精细立法”的核心。围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制定了《唐山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规程》和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工作规则》《立法评估工作规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操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更好地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奠定了基础。

加强法规立、改、废工作。随着电商业的快速发展,我市快递行业中的一些矛盾日益凸显,为规范邮政和快递企业经营行为、解决邮政和快递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唐山市邮政条例》,从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根据省人大要求和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对我市现行3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唐山市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将《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唐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7部法规列入修改计划。颁布了修订后的《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就城市绿化、旅游业发展、民用建筑节能等6个备用项目开展了立法调研。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种子法、省信访条例等20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和立法调研。对市政府制定的《唐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进行了备案。

强化司法监督。常委会把促进司法公正作为法治唐山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听取了法院系统审判公开工作的专项报告,督促各级审判机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公平正义的理念,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大审判公开宣传力度。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试点,探索审执分离体制改革。针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实际,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配合省人大开展了《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对我市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做好法律宣传。在“国家宪法日”设立一周年之际,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学习贯彻向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听取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积极参与“六五”普法验收工作。以立法法、环保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做好宣传普及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执法检查。支持、参与全市法制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认真做好代表和选举任免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和选举任免工作,进一步提高选举任免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创新代表履职平台,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以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围绕远离职务犯罪、正确认识经济新常态等主题,对103名市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培训;认真组织代表视察和调研前的专题培训,增强视察、调研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省人大代表小组长、联络员和部分县(市)区人大主任30人,参加省人大培训班及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常态机制,通过走访、约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代表对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代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反映。组织代表深入开展“走访选民心连心、扶贫济困献真情”活动和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听取选民建议,帮扶贫困家庭,接受选民和群众监督。积极推进“代表之家”建设,保证代表在闭会期间有经常开展活动的场所。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和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落实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制度,专门辑印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汇编,在本次代表大会上向各位代表进行了通报。

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强化督办措施,严格办理标准,明确办理期限。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各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部门和市政府督查部门“五位一体”督办格局,完善主任会议“四个一”督办机制,充分利用“集中督办月”实施有效督办,对“推广小学生放学后校内免费托管工作”“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减少秸秆焚烧污染”等8件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专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改进和加强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继续开展评选优秀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和工作者活动,促进建议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高。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247件,经过逐一交办和督办,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169件,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69件,受政策、财力、权限等因素制约暂时无法解决、已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的9件。

加强代表履职的激励约束。制定了专门考核办法,定期公布代表、委员参加会议、调研视察和提交建议、审议发言等情况,强化履职的激励约束。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动员广大代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依法规范和约束代表行为,全年共接受6名代表辞职,许可司法机关对5名代表采取强制措施或暂时停止职务。

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按照市委要求,精心筹备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了选举任务。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开展司法系统干部任前了解工作,充分审议“一府两院”任免议案,严格执行表决制度。全年共任免工作人员75人次,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五、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四个干”抓落实机制,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夯实履职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整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观念明显增强。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围绕充分发挥人大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唐山转型升级、再创辉煌中的职能作用开展讨论,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拓宽了思路,凝聚了共识。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制定《全市人大系统干部专题培训2015—2017年工作计划》,加强了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县级人大主任、乡镇人大主席以及市县人大机关科级以上人员的系统培训;首次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系统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中央党校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授课辅导,收到预期效果。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大调研活动,形成了一批高质量、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关于设区市地方立法问题的若干思考》等3篇调研成果得到省人大的好评。深入推进人大工作改革创新,研究制定了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以及对省垂直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并将市属开发区(管理区)的计划预算全部纳入市本级监督,进一步拓宽了监督范围。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市人大承担的“深化民主政治改革,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12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活力。会同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改进和加强了人大新闻宣传工作。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严、实”成为常态。贯彻“四个干”抓落实机制,建立机关干部干事档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做到年中检查、年底考核,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加强对“三公经费”和公务活动的管理。坚持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下基层驻村帮扶、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内容,树立了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指导基层人大工作。贯彻落实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县(市)区调研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组织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基层人大意见和建议。对县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完成了关于县乡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和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向省人大反馈。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各县(市)区人大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立法能力建设需要加强,立法机制有待完善;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实效性仍需要提高;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还有待完善;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人员素质还应进一步提升。这些,都需要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