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次会议

二、第二次会议

1999年3月8日至1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人数不详。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王景龄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刘兴民所作的《关于1998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9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刘祥所作的《关于1998 年财政决算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翟恩涛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杨志稳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富强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