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87年3月26日至30日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20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赵鹤松作的《遵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计划委员主任姚振坤作的《遵化县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张耀华作的《遵化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汉臣作的《遵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凤岐作的《遵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保荣所作的《遵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李汉臣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子泽、延淑媛、庞焕庭、毕庭伟为副主任,车奇、李志新、李步儒、刘鸿印、刘广洲、刘凤山、李忠臣、周福荣、赵光辉、邓景隆、贾玉莲、张玉灿、张智慧、戴如舜为委员;选举赵鹤松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显臣、李友海、杨海、张耀华为副县长;选举刘凤岐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刘保荣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听取并通过《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收到代表议案32件、代表建议134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