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路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自2003年4月至2007年7月,共举行4次会议。
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3年4月13日至1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代区长陈惠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瑞琪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王秀梅所作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陈永礼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于池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关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路北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16名,路北区人民政府区长1名、副区长5名,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40件。
二、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04年2月11日至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区长陈惠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谷士祥所作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发展计划局局长李秀宝所作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顺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永礼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池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关决议。会议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收到代表议案5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1件。
三、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5年1月27日至29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区长陈惠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发展计划局局长李秀宝所作的《关于路北区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谷士祥所作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顺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永礼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池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大会收到代表议案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8件。
四、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6年2月28日至3月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区长陈惠中所作的《关于路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路北区发展改革局局长李秀宝所作的《关于路北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谷士祥所作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顺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秉权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池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