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次会议
1989年3月30日至4月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0人。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县政府县长史立芳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王善林所作《关于滦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县财政局局长崔志广所作《关于滦县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听取审议并批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荣和所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院长谷春增所作法院工作报告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凤庭所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