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次会议

三、第三次会议

1986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1人。会议听取了县政府代县长刘鹤然所作的题为《发扬愚公精神继续开拓前进推进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高俊岐所作的《乐亭县1985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戴梦元所作的《乐亭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尚宾所作的《乐亭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李荫藩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齐玉轩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公尚宾为乐亭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高振云、王述仁为副主任;补选刘鹤然为乐亭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绍基为副县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