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会议

四、第四次会议

2015年1月23至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26人。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县政府县长张会春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县发展改革局局长闫世蕾《关于滦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李瑞岭《关于滦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并做出相应决议;听取审议并批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光辉所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院长张晓华所作法院工作报告和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玉成所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决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