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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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20日至22日,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区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应到214名,实到192名。会议列席人员7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长徐景田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谭素英(女)所做的《路南区1995年财政决算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山林所作的《路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宝善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玉福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决定接受3名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辞去职务。本次会议共收到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