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路北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自2007年7月至2012年2月,共举行5次会议。
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7年7月28日至3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政府区长魏宝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顺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何长柱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保坤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路北区发展改革局局长李秀宝受区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路北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谷士祥受区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关决议。会议选举王永顺为路北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士学、朱俊银、李毅民、赵雪为副主任,于书钢、么占来等21人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魏宝明为路北区人民政府区长,王彩霞、任国军、张占忠、张金武、宗玉田为副区长。选举何长柱为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方保坤为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7件。
二、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08年3月9日至1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政府区长魏宝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顺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何长柱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保坤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路北区发展改革局局长李秀宝受区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路北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谷士祥受区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关决议。会议选举于广钊、王士学、王永顺等69人为路北区出席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马汝军、刘增全、张秀云、郑惠清为路北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8件。
三、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9年2月11日至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政府区长魏宝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顺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何长柱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保坤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路北区政府提交的《关于路北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关决议。会议补选吴增涛为路北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0件。
四、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10年2月24日至2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政府区长魏宝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顺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何长柱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保坤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路北区政府提交的《关于路北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关决议。会议补选肖波、曹晓艾、楚艳娟、鞠国平为路北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7件。
五、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11年2月13日至1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政府区长魏宝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顺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何长柱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保坤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路北区政府提交的《关于路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路北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对以上纲要和报告作出相关决议。会议补选张瑞恒、陈国祥为路北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