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第七次会议
2026年01月19日
七、第七次会议
2016年2月16日至2月18日召开,应出席代表257名,实际出席代表人数不详。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詹晓阳作的《遵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审查和批准《遵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议市发展改革局局长黄新合作的《遵化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遵化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张雪娜作的《遵化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遵化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朝利作的《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董晓宇作的《遵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锡东作的《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高海柱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并在大会上进行宪法宣誓。会议收到代表建议116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