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次会议

三、第三次会议

2000年3月5日至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人数不详。会议听取了县政府代县长李德敏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刘兴民所作的《关于199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刘祥所作的《关于1999年财政决算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翟恩涛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杨志稳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苗向红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李德敏为乐亭县人民政府县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