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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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5日至28日,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区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应到201名,实到19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长徐景田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谭素英(女)所作的《路南区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云江所作的《路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张宝善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玉福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决定接受吴书先辞去路南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会议补选张宝善为路南区人民法院院长。本次会议共收到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