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9日至1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么继志作的《区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长高绍元作的《关于一九九三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九四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白金柱作的《区一九九三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九四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业林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于永志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彦山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6个报告的决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