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次会议
1989年3月24日至2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长赵鹤松作的题为《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为实现1989年的各项任务而奋斗》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姚振坤作的《遵化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王百祥作的《遵化县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汉臣作的《遵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凤岐作的《遵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保荣所作的《遵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听取并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延淑媛作的《关于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收到代表建议104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