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次会议

三、第三次会议

1983年10月24日至2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41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礼行作的《遵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局长卢奎作的《遵化县198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涌兴作的《遵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书面)、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高翔作的《遵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童先作的《遵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高翔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听取并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罗青山作的《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71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