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会议
1996年3月26日至29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34人。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刘印楼所作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县计委主任刘兴民所作的《关于199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刘祥所作的《关于1995年财政决算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瑞复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刘宗仕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夏国文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王顺伟为乐亭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王建生、田瑞平、赵治川为乐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