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次会议

三、第三次会议

1995年3月11日至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人数不详。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刘印楼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刘兴民所作的《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刘祥所作的《关于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瑞复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刘宗仕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夏国文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