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五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节 一、四、五区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

一、四、五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自1951年11月至1954年6月,共两届。其中,一、四区每届各举行了1次会议,五区第一届举行了2次会议,第二届举行了1次会议。

唐山市第一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区公所的《工作报告》,讨论贯彻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中心任务,审查与处理各界人民提出的各类提案,选举产生区唐山市第一区人民政府和区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2年12月召开,会议审查并通过区人民政府《1952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协商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并处理本届会议收到的各界人民代表提案,选举产生唐山市第一区人民政府和区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

唐山市第四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6月2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9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区公所的《工作报告》,讨论贯彻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三项中心任务,审查并处理各界人民代表的各类提案,并选举产生唐山市第四区人民政府和区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2年11月16日至19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1952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和《协商委员会一年来工作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研究处理各界人民代表提案385件;选举产生唐山市第四区人民政府和区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

唐山市第五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51年12月12日至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公所的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讨论继续深入开展抗美援朝、增产节约、镇反革命运动和贯彻《婚姻法》等重要问题,并选举产生唐山市第五区人民政府和区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第二次会议于1952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2年12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6名。会议审议并通过区人民政府《1952年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和《协商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唐山市第五区人民政府和区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