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决议

四:决议

(一)关于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学军代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市人民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以及2013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是推进唐山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为指引,围绕早日进入沿海开放城市“第二梯队”,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着力抓好项目建设、结构调整、三产发展、农业农村、开放招商、城市建设、环境改善等重点工作,全力加大曹妃甸开放开发力度,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繁荣活跃城市经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使沿海强市、美丽唐山建设取得标志性突破。

会议指出,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朝着建设沿海强市、美丽唐山的目标阔步前进的第一年。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年各项重点工作,奋力开创唐山改革发展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唐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放创新,奋发有为,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具有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唐山而努力奋斗!

(二)关于唐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唐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唐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唐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唐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关于唐山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的决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唐山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唐山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https://www.daowen.com)

(四)关于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国栋主任所作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保障和推动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确定目标的早日实现,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紧紧围绕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及时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确保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加快法制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突出监督重点,努力提高监督实效;紧紧围绕约束权力运行,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畅通代表知情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具有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唐山作出更大的贡献!

(五)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彦明代院长所作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执行工作,优化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司法水平,全力推动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建设,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具有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唐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关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树勇代检察长所作的《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司法改革,完善自身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检察水平,全力推动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建设,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具有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唐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