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路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8年2月至2003年4月,共举行5次会议。
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8年2月9日至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人民政府区长丁志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王秀梅所作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瑞琪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吕化发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成学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对以上报告作出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路北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16名,路北区人民政府区长1名、副区长5名;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选举产生路北区出席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7名。
二、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9年1月21日至2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0名。
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区长丁志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瑞琪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王秀梅所作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吕化发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成学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对以上报告作出决议。大会收到代表议案2件,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2件。
三、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0年2月16日至1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区长丁志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王秀梅所作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瑞琪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吕化发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成学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对以上报告作出决议。会议补选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3名,收到代表议案5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5件。
四、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1年2月12日至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区长丁志友所作的《关于路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路北区计经贸委员会主任赵雪所作的《关于路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王秀梅所作的《关于唐山市路北区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瑞琪所作的《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吕化发所作的《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成学所作的《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关决议。会议补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收到代表议案3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0件。
五、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02年3月13日至1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2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代区长李寿平所作的《路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王秀梅所作的《路北区人民政府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瑞琪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吕化发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成学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对以上报告作出决议。会议补选李寿平为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补选人大常委会委员4名;收到代表议案4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