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次会议

三、第三次会议

2019年1月16日至1月1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3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董学忠作的《遵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审查和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张怀举作的《遵化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遵化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张雪娜作的《遵化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遵化市2019年财政预算》;审议唐山市环境保护局遵化市分局局长王沫作的《遵化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海柱作的《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刘永民作的《遵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跃明作的《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表决成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会议收到代表建议217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