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92年4月17日至4月2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04名。会议作出《关于撤销遵化县设立遵化市有关事项的决议》:本次会议就撤销遵化县设立遵化市的有关事项决议如下:

一、遵化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易名为遵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遵化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改任为遵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任期到1993年召开遵化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止;

二、遵化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易名为遵化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遵化县人民政府易名为遵化市人民政府;遵化县人民法院易名为遵化市人民法院;遵化县人民检察院易名为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其机关牌匾、印信相应更换。上述国家机关所属工作机构相应改变称谓,其牌匾、印信相应更换;

三、遵化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改任为遵化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遵化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改任为遵化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遵化县人民法院院长,改任为遵化市人民法院院长;遵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改任为遵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遵化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的遵化县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均相应改为市的职务称谓;(https://www.daowen.com)

四、遵化县原辖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的届次也相应变更为第一届;

五、自通过本决议之日起,各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构,以市的名义正式办公。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范全作的题为《加快改革步伐,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姚振坤作的《遵化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遵化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张树良作的《遵化县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遵化县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根群作的《遵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凤岐作的《遵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保荣作的《遵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接受苏根群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选举尹子泽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