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
一、第7次会议。2014年3月12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少清、张羽、赵山、刘桂东、李全民,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久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明,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郑喜兰,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4年3月12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韦远东为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决定免去:
罗向军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4年3月12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苗松林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邱春祥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同超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 畏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宝聚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苗松林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邱春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左 军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第8次会议。2014年4月24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少清、张羽、王连灵、赵山、曹金华、刘桂东、李全民,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该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政府副市长李晓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树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贠卫东,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职人员名单
(2014年4月24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孙 岩为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宝成为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立杰为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晓辉为滦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世新为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4年4月24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笑松为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吴俊华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世新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晓辉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辞职人员名单
(2014年4月24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批准:
张炳泽辞去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伦慧津辞去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魏宝成辞去滦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冯博元辞去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三、第9次会议。2014年6月24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少清、张羽、王连灵、赵山、曹金华、刘桂东、李全民,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及全市总决算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两个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两个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久宗、副市长高瑞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树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永礼,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4年6月24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兰丽萍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委员会副主任
张彩文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黄正洪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
范永丰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赵桂霞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委员会委员
苏俊杰、李同庆、张守平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田 伟(亚特汽车公司)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https://www.daowen.com)
韩乙诚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田 伟(天三家具公司)、韩瑞江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彩文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磊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全、杨玉文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4年6月24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世勇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李春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4年6月24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关于提请许可对李春旺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李春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确认。
四、第10次会议。2014年8月26日至27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少清、张羽、王连灵、赵山、曹金华、刘桂东、李全民,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该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唐山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唐山市2014年上半年市本级及两个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基层文化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该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审阅了唐山市地方性法规清理领导小组关于法规清理阶段性工作的书面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养老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召开联组会议就社会养老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并表决通过了该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久宗、副市长高瑞华、曹全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树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景明,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4年8月26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路遇为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草案)
(2014年8月26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彩玮为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常锋为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五、第11次会议。2014年10月28日至29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少清、张羽、王连灵、曹金华、刘桂东、李全民,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废止《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关于2014年市本级和两个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及备案事项的报告、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旅游业“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表决通过了《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14年市本级和两个开发区预算调整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旅游业“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上述两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久宗、副市长李国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树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永礼,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
(2014年10月29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波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一年)
六、第12次会议。2014年12月25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少清、张羽、王连灵、曹金华、刘桂东、李全民,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唐山市2015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唐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和两个开发区预算超收安排及备案事项的报告》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和补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事项。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所作的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唐山市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久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树勇,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
(2014年12月25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褚建全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缪立锁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宏伟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牛 倩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滕云彪、赵子江、裴兴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春梅、路新华、孙树俊、苏静、徐鹏程、胡权利、李国彪、关微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缪立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
(2014年12月25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许永军、刘鹏、张晓宁、周三仲、康艳松、徐海珍、崔玉莲、刘明军、张卫民、邓鹏、薛宏宇、张雪涛、赵立亚、刘洪涛、宋建忠、任伯虎、童绍杰、马连营、王峥、张景忠、陈惠利、李平平、康鹏、李征、刘爱琴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七、第13次会议。2015年1月22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少清、张羽、王连灵、曹金华、李全民,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久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玉国,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2015年1月22日在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全民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40名,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时实有代表536名,二次会议以来,共有11名市人大代表出缺,相关选举单位依法补选市人大代表5名。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出缺的11名市人大代表分别是:路北区代表团朱薪志,丰润区代表团吴庆余,迁安市代表团姜德果,滦县代表团于山因工作需要调离我市;路北区代表团张磊、黄文红、刘桂东,遵化市代表团赵山,迁安市代表团王全,滦南县代表团田俊民,乐亭县代表团周安海因涉嫌违法违纪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11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已依法终止;赵山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刘桂东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依法相应终止,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相关选举单位补选的5名市人大代表分别是:迁安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焦彦龙、王建伟,曹妃甸区人大常委会补选梁振江,古冶区人大常委会补选魏文忠,乐亭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张进霜。
2015年1月20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举行会议,对相关选举单位补选的5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补选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5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30名。
以上报告,请确认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