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次会议
1983年3月21日至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09人。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何绍先所作的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大精神开创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县政府副县长马玉林所作的《乐亭县1982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郗云龙所作的《乐亭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惠章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高沛林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戴梦江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选举产生了乐亭县出席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