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二、第十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1年4月12日至15日,在唐山酒家召开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祝允林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鲍中和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190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幺焕煜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吴书先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亢梦庚所作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形成相关决议;听取并审议通过财经审查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选举马云江为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增选李秀文为常务委员。会上区人大代表柳宝成、杨大生、张家林、吴兆对、高俊歧、刘金贵分别作了题为《我为区经济工作的腾飞添砖加瓦》《继续深化普法,推动依法治区工作》《路南区教育的希望之所在》《在商业经营中的体会和建议》《关于提高我区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的建议》《对街道工业企业发展前景的展望》的发言,会上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4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