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会议

四、第四次会议

2015年3月1日至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2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董立群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宪福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李月臣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世新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乐亭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和《关于乐亭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李敏、裴树平为乐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