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服务全局,在全市科学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地方立法取得新业绩。五年来,常委会始终遵循地方立法为地方发展服务、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理念,通过立法及时化解改革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坚持科学立法。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本着“成熟先立、急需先立”的原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公益事业与统筹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居民养犬、小区物业、工资集体协商、防震减灾、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城乡规划、旅游业促进条例等8部地方法规,调整规范了关系,促进解决了问题,推动了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坚持民主立法。实行开门立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机关门户网站作用,让社会了解人大立法及相关内容,不断提高立法活动的公开度;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途径和渠道,实现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建立部门联合起草、启用专家起草机制,突出立法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切实防止立法中“利益部门化”和“部门利益法制化”等问题。坚持立、改、废并重。按照法律有效、法制统一的原则,先后两次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及时修改21部、废止3部与上位法相抵触、不适应我市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进一步优化了法治环境。
2.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与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呼应,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全力推进“一府两院”工作。规范监督方式。按照监督法规定,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明确监督职责,规范监督程序,细化监督流程,从制度上夯实监督工作基础。突出监督重点。以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规划编制执行、预算决算、资源环境保护、旅游业发展、科技进步及“三农”工作等全局性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共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65次,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23次,各工作委员会开展视察调研50余次,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保证“十一五”规划的完成,常委会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工作,既监督年度计划,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需要对规划指标作出适当调整。在“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主动参与,提前介入,严格初审,为人代会审议批准“十二五”规划打好基础。为促进节能减排攻坚行动的深入开展,常委会连续三年将其提交人代会审议,提升监督层次,增强监督效力,督促10个县(市)区和100家企业如期兑现承诺。为强力推进我市“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常委会连续三年开展专项调研并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强化决算及审计监督,不断延伸扩大审计范围,加大审计问题处理力度。同时,持续跟踪政府融资工作,推动政府规范融资平台,强化偿还措施,确保资金“融得来、用得好、还得上”。为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连续五年实施跟踪监督,督促建立完善“三农”投入机制、服务机制以及土地流转机制和土地纠纷仲裁机制,使农村土地流转、水利基础设施等一批制约“三农”工作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此外,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选取文化教育、公共交通、食品安全、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综合运用监督职权、监督手段予以推动解决。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在食有所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上,不断取得进展,社保、医保全面推开,食品生产和检测、农村学校建设、职工福利待遇有了很大改善,居民就医难、出行难、住房难问题有了明显缓解,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强化法律监督。为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对环保法、公路法、消防法、禁毒法、律师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卫生法等14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积极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社会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司法监督,有计划地听取检、法两院关于民事案件审判及执行、审判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三年开展“人大代表听百案”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同时,支持检法两院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作出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唐山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以信访为平台,把受理群众信访作为加强司法监督、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规范转处程序,加大督办力度,共接待群众上访13500余人次,受理信访件3600余件,均按规定认真转处、依法督办,使得一大批信访案件息诉罢访。提高监督实效。在积极推进监督公开化、专业化、持续化的同时,着力加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力度,切实维护常委会权力机关地位,体现审议意见法律效力。五年来,常委会共提出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建议500余条,通过采取向社会公布、专人跟踪督办、按期向组成人员反馈等措施,使绝大部分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3.决定和任免又有新举措。五年来,常委会致力于在事关改革发展的问题上,实现党的意志、国家意志、人民意志有机统一,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上,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加以规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详细界定范围,科学规范程序,共作出决议决定42项。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六五普法依法治市等作出决议,号召全市认真落实,一体遵行,增进了共识,汇聚了力量。针对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市建设规划、年度计划、预算作出审查批准调整决定,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提升了规划、计划的法定效力。针对曹妃甸区划调整,在适时作出设立曹妃甸区人大决定的同时,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为曹妃甸区的筹备设立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妥善协调区划变动产生的代表身份问题,增加代表名额,并认真指导完成了区代表选举和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任免有机结合,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开展司法系统干部任前了解,认真抓好法定审查、投票表决和任后述职三个环节,依法按程序任免、监督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年来共任命436人次,免职104人次,贯彻了市委意图,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4.代表工作实现新突破。五年来,常委会充分尊重广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潜心为代表服务,努力为代表切实发挥作用搭建更多平台、创造更好条件。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方面,推行职务代表辞职、代表述职和履职双卡制度,加强代表履职、代表活动和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制度建设,狠抓薄弱环节,推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在提高代表素质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及时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强化代表责任意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在代表执行职务方面,积极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工作参与,组织代表专题视察调研、列席会议、参与立法和监督,支持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广大代表围绕结构调整、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交了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深度的报告,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代表建议督办方面,在严把代表建议关的基础上,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领衔督办、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委员会跟踪督办、选任委协调督办“四位一体”工作格局,深入推行重点建议每个领导分包一件、由一个部门负责、一名专人督办、一个月督办一次“四个一”督办机制,推动代表建议由重数量向重质量、由重立案办复向重采纳落实转变。本届以来,代表提出一项立法议案,已由常委会制定成地方性法规,提出各方面意见和建议1067件,已全部得到有关部门办理,代表满意率在98%以上。代表提出的失地农民保险、公交场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等一大批问题得到了解决。(https://www.daowen.com)
5.常委会自身建设再上新水平。五年来,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基础,谋长远,求实效,增后劲,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能力建设。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为核心,制定了组成人员履职规定,规范出席会议和辞职行为,建立履职档案,并通过组织会前法制讲座和集体学习,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增强组成人员的责任感和履职能力。同时,完善常委会内设机构,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通过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党校轮训和学历教育,打造过硬的干部队伍,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加强效力建设。为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常委会立足人大特色,强化制度建设,共新定、修订制度29项,在影响人大作用发挥的关键问题上实现了突破。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力求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充分反映民意、符合实际。为打造高效能机关,把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牢固树立“事争一流、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高效率推动工作落实。加强活力建设。以增强凝聚力、激发创造力为目标,精心培育具有人大特色的机关文化,用文化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努力营造人大工作可作为、能作为、有作为的浓厚氛围,常委会及机关始终保持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昂扬向上的工作热情,形成了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局面。
6.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于2011年底任期届满,市级人大也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这是选举法修改后的首次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常委会把这次换届选举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契机,结合实际提出做好我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和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利,并对新一届人大代表的素质和结构提出明确要求。在时间紧,涉及面广,新情况、新问题多、难度大的情况下,常委会加强督导检查,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各县(市)区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顺利完成,新一届市人大代表顺利产生。通过换届选举,代表的广泛性及中央要求的“两升一降一保证”得到了较好地体现和落实,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普遍提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是中共唐山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结果,是历届常委会积极有为、接续传递的结果。同时,也是县(市)区人大鼎力支持,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力配合的结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盼,始终是我们的力量之源、信心之本、工作之基、目标所在。在此,我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朋友,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同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以立法调整关系、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是很强;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已决定事项的督导、检查、落实、反馈机制尚不完善;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同时,对常委会所任命干部的监督形式还有待探索;引导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还不够健全,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