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一、 工作职责

各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具体工作职责:(https://www.daowen.com)

1.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

2.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3.参与制定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执法监督;

4.审议市政府的决定、政府令和规章,提出报告

5.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

6.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7.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