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会议

四、第四次会议

2006年2月9日至1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6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黄敬东所作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史秉怀所作的《关于乐亭县200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张国勇所作的《关于2005年财政决算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礼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郝金生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包频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包频为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