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会议
2009年2月12日至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7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代县长李忠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宪福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李月臣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周金刚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乐亭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李忠为乐亭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任春成为乐亭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曹克新为委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