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会议

四、第四次会议

1996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2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代市长贾晓峰作的《遵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朱守信作的《遵化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遵化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苏广钧作的《遵化市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遵化市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子泽作的《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凤岐作的《遵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保荣作的《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刘广仁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屈向东为副主任;补选贾晓峰为市人民政府市长。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1件、代表建议18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