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路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0年1月至1993年2月,共举行3次会议。(https://www.daowen.com)
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0年1月16日至2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8名。会议审议通过路北区代区长蔡成山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安秀松所作《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文成所作《关于198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于忠所作《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云和所作《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关于上述报告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选举产生路北区人民政府区长1名,副区长5名。选举产生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1名、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名。
二、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1年4月3至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区长蔡成山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通过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绍勋所作《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李文成所作的《关于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于忠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云和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关于上述报告决议。
三、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31日至4月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路北区区长蔡成山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路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绍勋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路北区财政局局长王秀梅所作的《关于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于忠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云和所作的《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关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