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一、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8年2月9日至13日,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唐山市路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应到162名,实到150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长郑立波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谭素英(女)所作的《路南区1997年财政决算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山林所作的《路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常荣才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玉福所作的《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依法选举孟祥荣为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赵丽梅(女)、李广明、李贺旺、郑国为副主任;选举郑立波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周庆钧、魏文成、刘广洙、张一民、王丽芝(女)为副区长;选举魏波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仕勋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路南区出席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46名。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