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93年1月13日至1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9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刘印楼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鹏志所作的《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刘祥所作的《关于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润身所作的题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我县提前翻两番奔小康宏伟目标的实现》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副院长刘宗仕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国文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通过了《乐亭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的暂行规定》;选举马瑞复为乐亭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齐润身、姚春荣、高庆荣、张永海为副主任,委员12名;选举刘印楼为乐亭县人民政府县长,安树彦、阴淑芬、周云峰、胡乐生、朱跃文、肖建华、王学礼为副县长;选举刘宗仕为乐亭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夏国文为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