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 工作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唐山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把民主、法治的要求贯穿履职始终,为我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科学发展、争先进位,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健康发展

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指出,推动唐山“十二五”科学发展、争先进位,最根本、最关键的,就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常委会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多角度、多形式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审议监督计划预算的执行,发挥计划预算的引领作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常委会及时审议批准2010年度市本级决算、2010年城市维护费预算执行和2011年预算报告,听取2011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备案事项、2010年审计报告和问题整改报告,跟踪监督计划预算执行,并就计划预算执行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指标,在机关网站上公开重点项目计划和政府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计划预算的严肃性。强调计划预算要适应全局工作需要,在财政政策、产业方向、资金投向等各方面,大力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充分发挥计划预算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引领作用。

发挥法律的推动作用。一年来,常委会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开展了多次执法检查和调研。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进行城乡规划条例立法调研,全面梳理城乡建设发展的各类规划,强化审批约束,使我市城乡建设健康有序进行,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和调研,加大对代表相关建议的督办力度,促进了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常委会专题听取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院校债务、配套设施、校企合作、资源整合等问题。旅游业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常委会从推动贯彻我市旅游业促进条例入手,支持政府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大力发展旅游业。

破解思想观念问题。为使转方式调结构沿着预定目标推进,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全面了解工作情况,以主任会议形式,听取政府专题报告,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上存在的产业结构“重者恒重”、难以突破的观念,提出要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发展的基础上,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突破口,把二产的研发和营销、售后服务作为发展三产的主攻方向,提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在项目建设上,要改造提升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科技、环保和三产项目,实现总量平衡,协调发展;在投资结构上,要突出实体经济,加大传统产业技改和战略新兴产业研发的投入,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使我市经济走上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坚持把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民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常委会选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监督,以民生的不断改善促进社会的和谐。

督促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围绕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时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区了解农业投入7个方面的具体情况,督促政府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好中央各项规定,尽最大努力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围绕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专题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评估2006年以来我市的林改工作,建议各级政府在林改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加快林权勘界发证工作,尽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转机制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促进林业的发展。根据市委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对园区建设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有关方面防止和纠正以房地产开发促园区建设的投资模式,强调园区的规划布局、技术支持、资金投入、运作机制等,都要突出示范效果,起到园区带动农户的祥板作用。常委会高度关注新民居建设,在专题审议政府有关报告的基础上,指出新民居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规划,使新民居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形成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把新农村建成和谐的新型社区。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2009年常委会第14次会议关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性视察调研,并以主任会议形式,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了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开展公共安全卫生专项监督。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全面评价我市的食品安全情况,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并从创新监管、创新执法、创新检测机制和手段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围绕发挥人防工程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作用,听取市政府贯彻防空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使群众拥有更多的就医渠道,常委会支持民营医疗机构依法发展,建议政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在职称评定、用血制度、税收价格等7个方面对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医务人员在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之间无障碍合理流动。目前,市政府已经起草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常委会工作部门还就我市“新农合”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推动交通事业发展。随着我市车辆迅速增多,城市道路交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交通安全、群众出行难等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常委会通过督办代表建议的形式,推动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去年又把这项工作列入常委会议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公交、道路交通安全两项专项报告,强调公交优先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坚持公交的公益性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尽早出台公交发展的专项规划,认真谋划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出行。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采取措施解决公交车辆不足和政策性亏损等问题,促进了公共交通事业发展。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市政府持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了交通环境,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职工权益,开展了工会法执法检查,强调要按照“有职工就有工会”“有工会必须发挥作用”的原则,最大限度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支持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发挥积极作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常委会把接待信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采取联合督办等方式,努力促成问题的解决。全年共接待来访4023人次,受理信访件657件,均按有关规定作了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坚持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

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是人大的重要工作之一。常委会结合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我市的法治化水平。

加强地方立法。针对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调整规范了政府部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对房产开发遗留问题、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未来农村物业管理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实现了物业管理与群众利益、与物业公司利益、与社会管理的有效结合,是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次重要实践。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报省人大待批。政府部门正在加紧起草实施细则和一系列配套规定,争取和条例同步实施。常委会还修订了《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提升了管理机构级别,扩大了保护范围,使清东陵的保护、利用,有了更加清晰的法律依据。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和省人大统一部署,对我市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法规进行专项清理,作出了相关决定,其中28部法规中的36项行政强制规定予以保留,7部法规中的8项行政强制规定进行修改。就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对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细则等5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完成了上级人大12部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和汇总反馈工作。

支持司法机关内部改革。为加强我市监所检察工作,惩治司法腐败,作出了《关于批准设立唐山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专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的检查监督。与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指导县级法院创建审判权力监控模式,继续开展“人大代表听百案”活动,支持广大代表监督诉讼活动,推动了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听取政府“五五”普法工作报告和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说明、全面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实施普法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对全市普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动员市县两级人大充分运用法定监督形式,督促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化水平。以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媒体公布法规文本,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普及。注重发挥机关门户网站作用,为社会了解人大立法及相关内容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平台。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执法检查,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尊重和维护代表的主体地位,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激励。根据新修订的代表法,主任会议修订了关于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认真总结经验,吸收借鉴外地的先进做法,以制度形式加以规范。全面推行代表履职双卡制度,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代表辞职、补选工作。继续开展评先活动,对评选出的20件优秀代表建议,进行了表彰,调动了代表的积极性。

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组织代表参加系统培训。组织代表开展年中调研、会前视察,共形成调研报告40篇,就结构调整等重大工作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列席市委、人大、政府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扩大了代表对地方事务的参与。广大代表在各自岗位,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发挥了应有作用,推动了人大工作更深入的了解民生、更充分的反映民意、更广泛地集中民智。

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常委会进一步强化了督办措施,对于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认真落实“四个一”督办工作机制,发挥常委会、主任会、工作委员会各自作用。对于市委部门承办的,统一交市委督查室督办。在办理过程中,采取举办半年总结会、听取承办单位汇报、深入承办单位督办、组织代表现场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掌握办理动态。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书面意见208件,办理情况已答复代表,对于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责成重新办理后再次向代表作了答复说明。

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时间紧,涉及面广,新情况、新问题多,难度大。常委会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指导。详细制定相关意见,组织召开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视察、检查、指导。在党委的领导下,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五、坚持打基础、谋长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奋发向上、大有作为,坚持打基础、谋长远,以自身建设的成果促进了履职水平的不断提升。

着力提升履职活力。加强学习建设,以每周学习日、会前专家讲座和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机制,积极推进制度的落实。加强廉政建设,全面贯彻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机关活动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对标赶超”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驻村帮扶、“博爱一日捐”、领导干部“一助一”活动,选派干部到群众工作站服务,展示了形象,提升了活力。

着力提升履职效率。按照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方式得当的原则,在整体工作上,突出党委中心和全市大局,突出民生和法治,突出人大自身的改进和完善,使人大工作始终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服务科学发展的实践。在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上,始终坚持群众路线,高度关注“一府两院”的体制机制建设,注重综合运用各项职权,努力探索各种法定履职手段,着力推进工作的细化和延伸,积极推行专业化、持续化、公开化,努力提升工作效率。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根据履职需要,将民侨委从原内司委分离,单设委员会,改善了机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拔优秀干部到新的工作岗位,充实了力量。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轮训、学历提升、基层锻炼,提升了综合能力,也为干部本人和人大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推动解决体制机制建设等深层次问题,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行使重大事项决定职能还需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的督促落实还需各方面作出更大努力,维护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应有作用方面也有很多工作要做;常委会自身建设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深化。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