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次会议

三、第三次会议

2009年2月4日至2月6日召开,应出席代表261名,实际出席代表人数不详。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赵山作的《遵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市发展改革局局长黄新合作的《遵化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遵化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市财政局局长陶长山作的《遵化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遵化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朝利作的《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郝金生作的《遵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玉军作的《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乌学英、池海峰、袁树文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建议56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