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 工作回顾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二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认真履行职权,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服务转变发展方式的大局,促进全市重大工作的开展

常委会把节能减排、统筹城乡发展、科技创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工作,综合运用职权、采取多种方式加以推动。

推动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2010年是省“双三十”和市“10100”单位企业全面兑现节能减排承诺的最后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在过去持续跟踪监督的基础上,开展大气、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和清洁生产执法检查,组织省、市两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配合全省人大督导检查,督促政府按照承诺目标和政策要求,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项目。常委会第23次会议又听取了市政府节能减排总体情况的报告,常委会指出,节能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尽管节能减排承诺目标已经实现,但环境综合治理的任务依然繁重,各级政府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积极应对“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新任务、新挑战,巩固和扩大节能减排的工作成果。

推动统筹城乡发展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我市被确定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市后,常委会积极动员我市各级人大围绕试点工作,认真做好法制保障和政策建议,对“三年大变样”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紧紧围绕促进提升城市的承载力、吸引力和辐射力,实现城乡良性互动这一主题,先后两次组织全体委员对城镇建设、新民居建设进行重点视察,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拆迁改造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要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组织拆迁、建设,注重依法办事,执政为民,维护好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也按照各自职能,围绕试点工作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视察检查,并抽调骨干参与县区统筹发展的规划、督导,积极发挥作用,在全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同时,着力加强对生态环境和矿山治理的监督,支持政府完善政策和保障机制,提高矿山环境治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推动科技创新。常委会关注科技创新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抓住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这一契机,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专题听取了我市重点工业领域贯彻科技进步法和唐山市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条例的报告,指出我市正处在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的阶段,在发展高新产业的同时,必须重视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强调要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财政、土地、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科技创新和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在全市献计献策活动中,常委会提出了重视科技引领作用和人才支撑作用、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的建议,为我市的科学发展提供决策的依据。

推动“十一五”规划的完成和“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几年来,常委会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工作,积极推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在阶段安排上,既监督年度计划,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根据需要对规划指标作出了适当调整,适应了我市科学发展的需要。在内容安排上,既长期跟踪全局性的重大工作,又持续对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给予更多关注。在方式选择上,既通过立法、决定重大事项,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定依据,又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对专项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注重发挥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委员会和代表的各自作用,借鉴吸收专家学者的专长和群众的智慧,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十一五”规划的完成作出了积极贡献。常委会认真总结经验,就“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及时提出建议,并对规划内容进行了初审。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按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司法系统干部任前了解工作,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后的任命。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推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常委会选择三农、劳动保障和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促进民生的不断改善。

关注农村改革发展。围绕农业产业化,专题听取政府报告,建议政府落实相关政策,加大支持投入,解决好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力不强、发展资金不足等问题,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农民增收问题,组织委员和代表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农民收入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农业资金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等制约农民增收问题的建议。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问题,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贯彻落实,建议政府按照法律规定,设立调解仲裁机构,落实好人员编制、预算和硬件设施,尽快开展工作,维护农村的发展稳定。常委会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提出了完善产权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等建议,促进了农村饮水工程的规范管理。

关注公共卫生安全。针对“三鹿”事件带来的冲击,及时听取了我市奶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和企业共同做好奶业的产业化、生态化和标准化发展,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好奶农和消费者的利益。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组成调研组,深入生产加工企业、屠宰企业、食品市场、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了解掌握有关情况,提出了完善检验检测网络、加快食品市场的规划和建设等建议,督促政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围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题调研了我市四大水库水质情况,建议政府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库区水体污染,以及库区周边面源污染问题。为有效控制甲型H1N1流感蔓延,常委会及时调整工作,组成调研组,到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医院和有关县区视察调研,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督促和检查政府做好依法防控,建议政府要切实做好宣传、消除社会对疫苗接种的疑虑,对重症患者给予特殊的财力支持。常委会听取《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了我市禁毒工作的开展。

关注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督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针对金融危机给就业造成的冲击,为了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常委会和市总工会、县级人大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了工会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不签订合同、合同不规范,以及职工劳动时间、加班工资、福利待遇没有保障的问题,促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常委会关注计划生育法在我市的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有关报告,建议在新农合、养老保险方面,给予农村独生子女户以特殊优惠,同时对计划外生育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常委会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情况,海外侨胞投资权益、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以及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和督导。

三、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我市法治化水平

常委会以法规清理,监督计划预算,监督民事案件审判,受理群众信访为切入点,开展立法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加强地方立法。按照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着眼于解决好与上位法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等问题,对我市现行的38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3部,修改19部46条,列入立法计划修改2部,努力为我市法治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制定了《唐山市防震减灾管理条例》,把防震减灾这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此外,还颁布实施了《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对司法救助条例、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进行了立法调研,完成了上级人大12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计划预算是政府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志。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2009年度市本级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和问题整改报告,2009年城市维护费预算执行和2010年预算报告,2010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在机关网站上公布政府部门预算、全市重点项目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指标,督促政府认真落实预算法、审计法和人大决议的法定要求,维护计划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预算的审查监督为主线,跟踪监督政府融资工作,专题听取了融资审计的整改报告。市政府根据人大的建议,认真纠正融资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融资的申报、审批、使用和监管,优化整合投融资平台,强化偿还措施。常委会进一步规范预算备案及预算调整工作,制定实施意见,明确了部门和单位预算的批复期限等事项。此外,还对预算执行的有关事项和两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

加强对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监督。继2009年制定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后,2010年又作出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并组织市县两级人大主任视察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了“人大代表听百案”活动,支持检察机关和广大代表监督诉讼活动,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常委会抓住民事案件审判这个备受社会关注的领域,听取和审议检法两院关于民事案件审判、执行、监督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民事案件审判“案多人少”、不规范不透明、判后执行难等问题。针对律师执业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开展了《律师法》执法检查,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促其在法律的正确实施上更好地发挥作用。常委会把受理群众信访作为促进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加强横纵联系,采取联合督办等方式,努力促成问题的解决。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022人次,受理信访件764件,均按规定作了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法制宣传。常委会重视法规起草的征求意见工作,不断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以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督促并积极参与宣传普及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执法检查。支持、参与法制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组织人员对有关县区、市直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验收,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认真做好服务保障,更好的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常委会不断改进服务保障,完善代表履职制度,支持代表在地方事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强化代表的履职保障。研究制定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办法,规范了活动内容、形式和相关保障工作。组织代表参加系统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组织代表围绕经济结构调整等课题开展年中专题调研、会前视察,共形成调研报告36篇,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列席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扩大了代表对我市地方事务的参与和管理。

强化代表的激励和监督。修订代表辞职办法,规范了代表辞职和补选工作,一年来,有6人辞去代表职务,补选11人。继续开展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全面推行履职登记卡、活动登记卡制度,促进了代表履职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评先表彰活动,共评选表彰优秀代表50名,先进代表小组15个,优秀代表建议18件,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了部分代表的先进事迹,调动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强化代表建议的督办。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督办事项,并积极改进督办方式。对于主任会议确定的9件重点建议,实行“四个一”督办,即每一件建议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包办,由一个相关委员会督办,由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一个月督办一次。对于由市委部门承办的7件建议,及时沟通协调,统一由市委督查室督办,增强了这类建议的办理实效。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书面意见195件,办理情况已答复代表,对于代表不满意办理情况的15件建议,责成重新办理后再次向代表作了答复说明。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常委会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结合“创先争优”“干部作风建设”活动,把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的要求贯穿于全部工作,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

深入推进思想作风建设。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落实到全部工作和各个环节。在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机关廉政建设,全面贯彻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干部作风建设”活动,认真落实机关“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坚持“下基层、解难题、送温暖”,先后组织爱心捐献、志愿服务、驻村帮扶、对口帮扶活动,锻炼了干部,展示了机关的形象。

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有计划地开展会前法制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国家环保总局、全国总工会等高层专家,就选举法、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进行专题辅导,为会议审议相关议题做了充分的法律知识准备。继续开展“机关学习日”活动。有计划的组织干部轮训、学历提升、基层锻炼,提升了综合能力,增强了机关活力。

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在常委会的整体工作上,更加突出党委中心和全市大局,更加关注民生和法治,更加注重人大自身的改进和完善,使人大工作始终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的实践。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更加突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使市人大工作不断细化延伸,力求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唐山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下,在各位代表、各县(市)区人大、特别是全市人民的监督支持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我们也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依照监督法的要求,在推动解决涉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上,还需要更多的实质性监督;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职能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的督促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维护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作用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所有这些不足,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