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会议

四、第四次会议

2001年2月12日至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9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李德敏所作的《关于乐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报告》、县计划委员主任刘彩恩所作的《关于乐亭县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张振华所作的《关于2000年财政决算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翟恩涛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杨志稳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苗向红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苑义华为乐亭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学兵、姚清华、郭仕儒为委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