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

第二节 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

一、第10次会议。2009年2月1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会议,副主任韩金哲、莫连营、唐凤岗、王连灵,秘书长张维营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仲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草案)、《唐山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草案)》及《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申永福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申永福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09年2月11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决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申永福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2月11日

二、第11次会议。2009年4月3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会议,副主任董宝泉、韩金哲、莫连营、唐凤岗、秘书长张维营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仲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城市重点项目融资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2008年预算调整及执行备案事项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关于2009年城市重点项目融资情况的报告的批复、唐山市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2008年预算调整及执行备案事项的报告的批复和人事任免事项。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城市重点项目融资情况的报告》的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城市重点项目融资情况的报告》。经会议审议:对2005年-2009年3月的市政府融资签约额239.6亿元予以备案,同意今后每年需偿还的资金列入当年年度财政预算;对市政府2009年3月后融资196.8亿元用于重点建设项目,同意将逐年偿还的资金列入当年年度财政预算。

具体融资单位和项目名称如下:

一、唐山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39.5亿元,包括京唐城际铁路项目31亿元,津秦客运专线项目7亿元,唐山站改造工程1.5亿元。

二、唐山市南湖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融资27.3亿元,用于南湖大道工程27.3亿元。

三、唐山曹妃甸国际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融资50亿元,包括曹妃甸国际生态城项目39亿元,滨海大道项目11亿元。

四、唐山空港新城建设投资责任公司融资5亿元,用于空港新城项目5亿元。

五、唐山市陡河青龙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10亿元,用于环城水系项目10亿元。

六、唐山市交通局融资7亿元,用于机场连接线项目7亿元。

七、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融资58亿元,包括天然气工程3亿元,乐亭三岛项目1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亿元。

此复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4月3日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2008年预算调整及执行备案事项的报告》的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2008年预算调整及执行备案事项的报告》,并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和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依法进行了审查。认为市政府提出的调整及备案事项,财力增加来源清楚,支出安排合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会议审议,同意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和备案事项。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由359040万元调整为530700万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由441049万元调整为562727万元;市本级土地基金预算收支由310055万元调整为170093万元。

二、同意增加的可用财力51938万元,用于分税制改革对县区补助支出、重点事业发展和专项支出等项目安排。

三、同意三个开发区预算调整和备案事项。

1.高新技术开发区,一般预算收入由27587万元调整为23217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33302万元调整为34211万元;基金预算收支由19141万元调整为16775万元。

2.海港开发区,一般预算收入由53529万元调整为41742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56543万元调整为53099万元;基金预算收支由42558万元调整为44345万元。

3.南堡开发区,一般预算收入由20924万元调整为1778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22150万元调整为24228万元;基金预算收支由17976万元调整为17914万元。

此复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4月3日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号)

(2009年4月3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惠康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09年4月3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向军为唐山市文化局局长

张贺明为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士纪唐山市文化局局长职务

崔焕起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三、第12次会议。2009年4月23日至24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会议,副主任董宝泉、韩金哲、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王连灵,秘书长张维营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高瑞华、黄惠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德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文平,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该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唐山市市本级城市维护费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对两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市本级城市维护费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的决定

(2009年4月24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苏铁成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唐山市市本级城市维护费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唐山市市本级城市维护费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09年4月24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欣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委员会委员

许冰峰为唐山市人大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

钟 诚为唐山市人大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

兰丽萍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委员刘晓明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蓝莉平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闫立新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赵俊良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白玉莲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委员

安志兵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委员

陈 艳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委员姚文生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委员

曹玉宇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 权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钟 诚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立霞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戴久合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晓明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第13次会议。2009年6月24日至25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会议,副主任董宝泉、韩金哲、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王连灵,秘书长张维营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仲明、副市长王久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文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审议通过了该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该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唐山市2008年市本级决算及全市总决算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08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8年市本级决算及全市总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该方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

(2009年6月25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袁志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初审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初审报告》;同意市政府的《“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决定批准《“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将“十一五”规划中全市耕地保有量由56.60万公顷调整为55.80万公顷;开发复垦增加耕地量由5.95万公顷调整为0.60万公顷;19个省级重点镇人口规模目标由3万人调整为1.5-2万人;16个县培育重点镇人口规模目标由2万人调整为1-1.5万人。同意“十一五”规划期内100项重大项目调减10项,调增21项,实有111项的重大项目调整备案方案(见附表)。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08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09年6月25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苏铁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唐山市2008年市本级决算及全市总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阚友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依法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8年市本级决算及全市总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唐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高新、海港、南堡)的决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苏铁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同意全市总决算的报告。同意市审计局局长阚友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认真解决,并将结果于12月份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做出书面报告。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唐山市人民政府200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09年6月25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苏铁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唐山市人民政府2009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审议了《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唐山市人民政府200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唐山市人民政府2009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09年6月25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免去:

丁玉双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09年6月25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春艳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友顺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杨福东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李继林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赵福存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

吴 青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吴欣刚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王荣俭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海波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赵福存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薛 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继林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许义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杨福东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职务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孟祥利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决定

(2009年6月25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https://www.daowen.com)

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决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孟祥利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6月25日

五、第14次会议。2009年8月18日至20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会议,副主任董宝泉、韩金哲、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王连灵,秘书长张维营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仲明、副市长王久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文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市本级及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海港开发区湖林新河综合治理等两个贷款的请示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关于该请示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该请示的批复;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常委会会议提高会议质量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规定(草案)。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港经济开发区湖林新河综合治理等两个项目贷款的请示》的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港经济开发区湖林新河综合治理等两个项目贷款的请示》。经会议审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所做的关于《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港开发区湖林新河综合治理等两个项目贷款的请示》的审查报告。对乐亭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12.1亿元,其中唐山港京唐港区物流园区路网项目10亿元,湖林新河综合治理项目2.1亿元两个项目,同意今后将逐年偿还的本息列入海港经济开发区当年年度财政预算。在整个融资和用款、还款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此复。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8月20日

六、第15次会议。10月27日至28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董宝泉、韩金哲、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王连灵,秘书长张维营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辛志纯、高瑞华、黄惠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该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北省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意见(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09年10月28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庆山唐山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杨学诚唐山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七、第16次会议。2009年12月23日至24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会议,副主任董宝泉、韩金哲、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王连灵,秘书长张维营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仲明,副市长黄惠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德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文平,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该方案的决定(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政府融资情况的专项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该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唐山市10个县(市)区和100家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履行承诺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该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唐山市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09年市本级和开发区预算调整的决定

(2009年12月24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人民政府:

唐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3日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苏铁成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唐山市2009年市本级和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认为,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财力增加和减少原因清楚,项目支出的增减安排合理,并体现了收支平衡。

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唐山市2009年市本级和开发区预算(含高新、海港、南堡三个开发区)调整方案,调整如下:

2009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不含开发区、下同)由年初的553612万元调整为56052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年初463277万元调整为518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81123万元调整为287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81123万元调整为287086万元。

2009年高新技术开发区一般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5091万元调整为27247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年初的37634万元调整为3992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7447万元调整为2007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7447万元调整为20073万元。

2009年海港开发区一般预算收入由年初的47830万元调整为47946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年初的55896万元调整为5497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0000万元调整为2400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0000万元调整为24004万元。

2009年南堡开发区一般预算收入由年初的19530万元调整为1813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1636万元调整为2000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17240万元调整为1529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7240万元调整为15290万元。

鉴于现调整指标是预测数,如市本级(含三个开发区)实际财力再有变化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9年12月24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市人大代表小组和市人大代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奋斗目标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选举单位代表工作部门立足于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为促进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许多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有效推动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进一步提高市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社会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路南区代表团第三小组等15个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王会生等50名优秀市人大代表、张秋林等15名代表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始终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受表彰的代表工作先进个人要进一步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开拓创新,努力把代表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全体市人大代表小组和市人大代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市人大代表学习,进一步强化代表意识,增强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主动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把唐山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名单(共15个)

路南区代表团第三小组

路北区果园乡代表小组

路北区大里街道代表小组

开平区代表团第二小组

古冶区代表团第四小组

丰润区代表团第四小组

丰南区代表团第三小组

遵化市代表团第二小组

迁安市代表团第三小组

玉田县代表团第二小组

迁西县代表团第二小组

滦 县代表团第二小组

滦南县代表团第二小组

乐亭县代表团第三小组

唐海县代表团代表小组

二、优秀市人大代表名单(共50名)

路南区:王会生 张建军 董建宝 阚春凤(女)

路北区:田津生 刘殿来 李国杰 李建明 高庆轩

宋维信 郑秀禄

开平区:李建华(女) 刘国义 董国亮

古冶区:王树春 王晓谦 刘连仲 汪瑞兰(女) 陈宝贵

丰润区:王立新 李忠华 陈建华 高贺山 熊会云(女)

丰南区:王胜利 安树康 苏常文 赵 彦

玉田县:李国华 李树娟(女) 高世兴

遵化市:刘爱辉 孟凡功 徐全华

迁西县:刘文福 蔡立军(女)

迁安市:史明星 陈 晨(女) 徐彦军

滦 县:朱建军 李建翔 陈生龙

滦南县:李志刚 张树云(女) 孟凡帝

乐亭县:李 强 赵洪刚 姚清华(女)

唐海县:孟晓存

解放军:侯法显

三、代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15名)

张秋林 楚艳娟(女) 姬素婷(女) 杨庆峰 邸树彬(女)

孔繁玉 代明松 李禹江 范全存 李学然

王治强 张俊英(女) 王艳红(女) 董胜旺 林运涛

八、第17次会议。2010年1月8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董宝泉、韩金哲、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秘书长张维营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久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唐山市2010年立法计划(草案)》立法项目情况的说明,并表决通过了该立法计划(草案)。听取了《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的起草说明,并表决通过了该报告(草稿)。听取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节能减排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盛新丰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0年1月8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2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共九项:

一、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09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0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通过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唐山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决议(草案)

八、审议市政府关于唐山市10个县(市)区和100家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履行承诺情况的报告(书面)

九、选举事项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0年1月8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盛新丰为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崔敬东为唐山市民政局局长

徐建君为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春生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贵石为唐山市城市管理局、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荣博为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印勤为唐山市农牧局局长

罗向军为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维华为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利东为唐山市体育局局长

张国华为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文悦为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周仲明兼任唐山市人民政府综合督导局局长

孟宪友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高世远唐山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之俊唐山市体育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