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患者的护理安全
为患者创造安全的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是每个护理人员的职责。因此,树立安全护理人的责任意识,使患者在医院得到最好的服务,是护理工作性质决定的护理行为宗旨。护理质量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相联系相制约的因素,其中安全问题是一个重要环节,没有安全就谈不上质量。因此,护理队伍中每一个成员均应牢固树立安全的质量意识,从各方面保证患者的安全,随时用这种高度的责任感指导一切护理活动。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一方面,护士要凭借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护理技术操作能力,自觉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来保障;另一方面,还必须加强安全服务的意识教育,抓高危事物的重点进行管理,强调持之以恒、毫不放松,并辅以科学的督促、检查、考核程序,使调控机制连贯,保证其经常性和权威性,形成高度戒备、井然有序的良好气氛,为安全护理提供基本条件。
1.患者生活环境的安全
当患者离开他们熟悉的环境进入一个陌生甚至惧怕的环境中时,特别需要得到帮助。护理人员要认真分析病情和患者心理,给予相应的护理。
意识程度是决定患者需要的护理等级和护理量的重要依据。重患者或老年患者反应迟钝,判断力、听力、视力减退,定向力障碍,常常出现反常行为;神经损伤患者的保护性反射下降;瘫痪患者肢体或全身活动受限,感觉功能障碍等,这些患者的环境适应性明显下降,在患者接受治疗期间,尤其服用镇静药后,往往不能正确认识所处环境。
根据护理活动的实践经验,列举与护士有关的安全问题。
(1)对神志不清或丧失意识的重患者的贵重物品、钱财注意保管并有交接手续。
(2)对所有昏迷或危重患者应加床档。
(3)危重患者应选用低床或护理人员离开患者时将床降到低位。
(4)患者的呼叫器状态良好,并放置到最容易取到的位置。
(5)危重患者,尤其神志障碍患者床单位的物品应简单、清洁、整齐。锐利的物品、暖瓶应远离患者,床旁氧气筒应固定牢固。
2.预防患者发生意外
(1)重症患者要特别注意防止发生意外,如坠床、摔伤、烫伤、义齿的吞入、拔除管道等,必要时给予制动。要根据病情确定应采取的方式,保证被捆绑的部位或周围仍可活动,并要经常检查肢体循环、感觉及运动情况。
(2)重症患者受疼痛、焦虑、疾病的折磨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使之很难适应环境,而易产生恐惧、悲观心理,这就需要护理人员的心理支持和鼓励。要摸准心理变化,防止自伤、自杀、坠楼等意外。
(3)患者接受治疗后尤其服用镇静药后,不能正确地认识环境;患者突发疾病造成身体部分的功能障碍尚未适应,对自己能力的错误估价,可产生意外的损伤,因此要告诉患者,有困难或下床前应寻求护士的帮助。
3.护理活动中的安全服务
在护理活动的整个环境中,常存在多种不安全因素,稍有失误,即可能造成严重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要特别注意。
(1)护士单独值班期间,要负责整个病区的治安问题,如防火、防盗,防止一切坏人的破坏和犯罪活动。
(2)掌握监护仪、呼吸机、吸引器等的正确应用。
(3)具备常用电器设备电源安全及用电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