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致癌因素

二、致癌因素

有许多物质可以致癌或者说至少与恶性肿瘤的发生密切相关,如某些病毒、药物、激素和理化物质。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人人都接触各种致癌物质,但是并不是人人都能患恶性肿瘤。还有其他因素起着促癌作用,如遗传、免疫系统功能损害和反复接触致癌物质等。

(一)病毒

某些病毒可通过修饰所侵入的细胞基因而致癌。逆转录病毒通过获取细胞DNA的合成结构复制带有自己的RNA的DNA。这种病毒DNA进入基因形成病毒性基因(正常基因中含有一个复制病毒基因)。病毒基因可“休眠”多年直到被激活。几种常见病毒与某些肿瘤的发生密切相关。

另外,病毒还能降低机体抵抗肿瘤的免疫功能。例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就是通过影响T辅助细胞和单核细胞,使人体对抗某些恶性肿瘤如淋巴瘤和卡博希氏肉瘤的能力降低。

其他与恶性肿瘤密切相关的病毒有乙肝病毒。乳头(状)瘤病毒可致足底良性扁平疣,可自愈的良性瘤亦可引起与恶性肿瘤如恶性黑色素瘤、宫颈癌、阴茎癌和喉癌相关的生殖器疣。人嗜T-淋巴病毒(HTLV)与成人T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及毛细胞白血病的T细胞变异有关。

虽然某些病毒如乙肝病毒、EB病毒、乳头(状)瘤病毒和人嗜T-淋巴病毒的致癌作用已很明确了,但是带状疱疹病毒仅仅是怀疑致癌。由于恶性肿瘤的潜伏期很长,故很难研究出安全有效的疫苗。

(二)药物和激素

某些药物可有恶性肿瘤的“始动”或“促进”作用。例如,用于破坏恶性肿瘤细胞周期的化疗药物,可损害细胞起到“始动”作用。化疗药物还可通过急剧降低白细胞损伤机体的免疫系统起到“促进”作用。一些毒品也是致癌物质。

某些激素也有恶性肿瘤的“始动”或“促进”作用。生殖器官恶性肿瘤常与促性腺激素有关。雌激素与宫颈和乳腺癌有关。虽然有报道说含雌激素的避孕药与乳腺癌的发病有关,但也有报道说避孕药可降低卵巢癌的发病。故对于避孕药的致癌作用到现在尚无定论。

(三)化学物质

很多化学物质有恶性肿瘤的“始动”或“促进”作用。由于这些物质常存在于工作场所,它们也是职业危害物。工业和环境中的致癌物,如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苯并芘和砷等都有基因毒性作用。其他化学物质为促发因素,如木材或毛皮的粉尘、聚合酯、石棉、苯酚等。

体内的某些自然产物也有恶性肿瘤的“始动”或“促进”作用。例如,代谢的终产物如高脂饮食引起的胆汁酸可促癌。某些食物含有添加剂或防腐剂等致癌物,如腌制食品中可含有糖的替代物、水杨酸钠、亚硝酸盐和硝基吲哚、某些变质的食品也可产生致癌化学物。

(四)物理物质

过度地暴露放射性物质,会引起细胞内DNA损害并激活致癌因子或抑制抗癌活性(蛋白质抑制剂)而增加患癌概率。无论工业放射还是医疗放射都是致癌的因素,所以工人和普通人都会受到影响。放射微粒——一种自然形成的放射性气体——常存在于地下室,是一种已知的致癌物质。生活在原子弹试验基地或水被核废物污染地方的人有患恶性肿瘤的危险。最典型的由放射性污染而引发恶性肿瘤患者的例子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在日本长崎和广岛扔下的原子弹。许多幸存者后来患了白血病。日后还发现许多幸存者的后代患恶性肿瘤率比一般人群明显增高。这一现象提示放射物损害了幸存者的生殖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