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宋代状元毕渐

二、宋代状元毕渐

科举是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始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止于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历经1300余年。科举考试最高级别为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时代,倘若能在科举中拔得头筹,斩获状元称号,那便是考生所能取得的最大功名,是无上之光荣。然而千万考生能考中进士者已经是凤毛麟角,而能获得“状元”称号的,历史上也不过数百人。根据周蜡生统计,算上地方割据政权录取的状元和武状元,中国古代总共有886名状元,而其中能考出名或姓的状元,则只有674人。[3]其中有一位便是潜江人毕渐,他于北宋绍圣元年(1094年)参加三月春闱,荣获第一名。“潜江设县,肇始赵宋,自乾德三年迄于祥兴蹈海,都三百十五年,其间人物仅毕渐一人。”[4]

毕渐,字之进。南宋人陈善的《扪虱新语》记载:“人言状元眉目如画,诗词亦自清拔。”这表明毕渐容貌俊秀,且颇善诗词。《潜江县志》卷15毕渐传也介绍说:“毕渐,字之进,潜江人,绍圣元年状元。为膳部员外郎,出知荆南府事,以文学致身,刚介自立。时人以其典乡郡,荣之。”这也体现了毕渐为人很正直,文学素养很高,当地人都以他为荣。

图10 《潜江县志》卷15毕渐传书影

毕渐中状元那一年是北宋绍圣元年(1094年),当朝的皇帝是宋哲宗。这一年是他当了8年傀儡皇帝,正要亲政的第一年。宋哲宗赵煦是北宋第七位皇帝,也是北宋最短命的皇帝之一,他9岁继位登基,在位15年,享年24岁。他是前任皇帝宋神宗赵顼的第六子,原名佣,曾被封为延安郡王。虽然他前面的五位哥哥都早夭,没人与他争皇位,但宋神宗有两个同母弟弟,一个是雍王赵颢,36岁,一个是曹王赵頵,30岁,都年富力强,很有声望,并且也是具备继皇位的条件,但他们最后都被挤出局,未能登上大宝,可想而知,这场宫廷继位斗争必定是十分诡谲和惨烈的。而操纵这场斗争,力扶宋哲宗继位的是高太后,即宋哲宗爷爷——宋英宗赵曙的皇后,即宜仁高皇后。

宋哲宗的父亲宋神宗面对北宋后期王公豪强隐占土地、有田无税、国力衰退、外敌不断侵扰的诸多矛盾,想改变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实现富国强兵的理想,于是大胆采纳王安石的建议,全力推进变法,史称“熙丰改革”。但其变法措施却遭到了高太后及以司马光为首的一班既得利益者和保守派的顽强反对。宋神宗的“变法”在复杂时局下艰难施行,而后来对西夏作战的重大失利又对其心理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壮志未酬的赵顼也就在37岁时英年早逝。54岁的高太后为了更好地操控朝政,把大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于是就扶持了才9岁的宋哲宗继位。

宋哲宗登基后,年号为元祐。监朝听政的高太后重新任用了被宋神宗免职赋闲在家的顽固保守派领军人物司马光为宰相。司马光一上台就将神宗时的“王安石变法”大部分废止,并联合旧党(或称为元祐党)将过去支持变法的一班朝中重臣(即新党)不断清除出中央。而在朝中围绕支持和反对变法的党争也变得越发激烈,这一时期的党争被称为“元祐更化”或“元祐党争”。

宋哲宗即位的时候年纪尚幼,只能听人摆布。而随着皇帝年龄渐长,对高太后的越俎代庖以及朝中大臣的尸位素餐,越发感到不满。但由于太后势力太强,宋哲宗只能隐忍不发。

随着高太后的衰老和赵煦的成长,不仅旧党成员,连高太后也感受到山雨欲来、新党复起的政治气氛。元祐八年(1093年)八月,高太后垂危时,她把“更化”旧臣吕大防、范纯仁等召到崇政殿,进行临终嘱托,告诫他们:“老身殁后,必多有调戏官家者,宜勿听之,公等宜早求退,令官家别用一番人。”[5]实际上是已经预感到赵煦准备起用一批新人,要他们提前准备,尽早退出朝廷,以保全身家性命。后来事实证明,赵煦亲政后,凡是高太后垂帘时弹劾新党和罢免新法的官员几乎无一人幸免于报复。

终于到了元祐八年(1093年),高太后逝世,17岁的宋哲宗可以正式亲政。哲宗长期的压抑在此时终于能得到宣泄,很快他就将司马光、苏轼、苏辙等元祐旧党人员流放岭南(广东、广西、海南一带),而又在朝中启用了革新派章惇、曾布等人,并在第二年将年号也改为了“绍圣”元年。

哲宗意图恢复神宗时的新法,进行“绍述”,这种政治风气的变化自然也就影响到了绍圣元年的那场科举。而最后的那场殿试也就成了新旧党之间的角逐场。

元祐九年(绍圣元年,1094年)二月,根据杨畏的密荐,哲宗起用李清臣为中书侍郎、邓润甫为尚书左丞,开始逐渐恢复熙丰新法。而这一年的殿试策题便是由李清臣所撰。

李清臣发策曰:“朕惟神宗皇帝躬神明之德,有舜禹之学,凭几听断,十九年之间,凡礼乐法度所以惠遗天下者甚备。朕思述先志,拳拳业业,夙夜不敢忘。今博延豪英,徕于广殿,策之当世之务,冀获至言,以有为也。夫是非得失之迹,设施于政,而效见于时。朕之临御几十载矣,复词赋之选而士不知能,罢常平之官而农不加富,可差可募之说杂而役法病,或东或北之论异而河患滋,赐土以柔远也而羌夷之侵未弭,弛利以便民也而商贾之路不通,至于吏员猥多,兵备刓缺,饥馑荐至,寇盗尚蕃,此其故何也?夫可则因,否则革,惟当之为贵,圣人亦何有必焉。子大夫其悉意陈之毋隐。”[6]作为新党的李清臣被召回中央,他自然是明白皇帝的志向,那就是通过施行新政,来建立个人的权威。而他这番策问说得很明白,首先是对神宗的施政予以肯定,然后接着对元祐时期的“更化”予以抨击,这道策题犹如一篇绍述新政政治宣言,向朝内外宣扬绍述之意。同时也希望通过这场殿试,正式吹响变法的号角。

而在一旁的苏辙抨击云:“臣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7]作为旧党的苏辙,自然是嗅到了其中不寻常的气息,于是对李清臣予以驳斥,试图维护住旧党的权势。同时,苏辙把神宗比作汉武,似乎认为他们同样是穷兵黩武,这番话在哲宗看来自然是极为不顺耳,这也为苏辙招来了灾祸,幸有范纯仁的帮助才得以免罪,却也因此被贬到地方。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毕渐在参加殿试时,殿试的氛围是复杂而诡谲的。一方主张按“元祐”方略施政,也就是旧党那一派的做法,另一方主张按“熙丰”之法施政,也就是恢复到王安石时期的新政。即宫廷中的新党与旧党、改革派与保守派的争斗充满火药味。皇帝的意图,于颇有才名一路披荆斩棘而尚未入仕的毕渐而言,实在是圣意难揣,按常规应万分惶恐。面对新党与旧党之争谁能胜算,他实际上也不知所终,他可折中而应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但此时毕渐心无芥蒂,泰然处之,没顾及冒犯圣上的风险和党争的复杂,在殿试“策论”时,他没有“众所趋趋之,众所避避之,俯同流俗”[8],而是从容对答,直抒己见,旗帜鲜明地支持变法,支持重启“熙丰”法。

面对殿试的策问,“毕渐对策曰:‘陛下亦知有神宗皇帝乎!’既唱名第一。于是,绍述之论始兴。”[9]面对策问,毕渐毫不畏惧,冷静作答,开篇一句“陛下”便是先声夺人,而通过反问的作答方式,更是体现出了其对新法的支持。此外,宋人吕中的《宋大事记讲义·哲宗皇帝·经筵》记载:“自毕渐之策一出,而绍述之议遂定。”也就是说经过这次殿试,有了以毕渐为首的这批新生支持变法人士,加上一批推行变法的老臣,坚定了哲宗继承父皇遗志,重启“熙丰”变法的决心。可以说,毕渐廷试之“策论”一石击起千层浪,而借着这次策论的机会,也让宋哲宗一锤定音决定重启“熙丰”变法。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毕渐被点为状元本身就是党争的产物。《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云:“赐毕渐以下及第出身有差。考官取答策者多主元祐,杨畏复考,专取主熙丰者,故渐为之首。”进士对策的时候,初试考官中元佑党人占了上风,把凡是主张沿用旧法的人列为最上等。后来礼部尚书杨畏主持复试,把那些“保守派”的考生全刷了下去,拔取毕渐作了头名状元。杨畏本身是个投机者,时人称之为“杨三变”,他这么做,自然也就是为了迎合上意了。从这点来看,毕渐能成为状元,也是有一定的偶然性。

毕渐很自然而又极正常的一番对策,却不自主地卷入了宋哲宗时期支持和反对变法最复杂而又激烈的党争旋涡之中了。经过这次殿试,毕渐也无意中得罪了势力庞大的“元祐”党人。

对于毕渐参加的这次科举,在野史里也有相关记载。宋人吴曾《能改斋漫录·笔记小说大观》和何薳《春渚纪闻》收录了状元毕渐的两则轶文,而这两篇轶文也是大同小异。前书说:“状元毕渐,有恶之者,于《登科记碑》上刊去水旁。其第二名曰赵稔,未几,赵稔有罪认诛,方悟‘毕斩赵稔’之斩。”这个故事就是说毕渐中状元后,有恶作剧者在《登科记碑》上把渐改成斩,尔后赵稔真的犯罪被诛,一语成谶。

第二篇说的是“毕渐为状元,赵谂第二。初唱第,而都人急于传报,经蜡版刻印。渐字所模,点水不着墨,传者厉声呼之:‘状元毕斩第二人赵谂!’识者皆云不祥。而后谂以谋逆被诛,则是毕斩赵谂也。”这件事发生在当时的京城开封。古代人对科举十分重视,在科考结果公布之前,为了传报迅速,早有人将蜡版准备好,一经宣布,立即在蜡版上刻字、印刷。为了求速则忽视了质量,将状元毕渐中“渐”字三点水漏印了,结果出现了宣报人大声宣读“状元毕斩第二人赵谂”的奇闻,闹得人们都觉得莫明其妙。事也凑巧,后来这第二人赵谂真的因叛逆而被斩,应了宣报人按蜡版印刷的那句“状元毕斩赵谂”的错话。从这两则记载中,可以看出毕渐状元身份在当时的影响力,也反映了毕渐当初中状元对社会舆论所造成的影响。

毕渐成为状元后,其仕途也不像常人所想的那样一帆风顺,官运亨通。《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二·进士科》记载,绍圣元年(1094年)四月四日诏曰:“今次科场第一人与宣义郎、签书大都判官公事,第二、第三人承事郎、知县,第四、第五人两使职官,第一甲入初等职官,第二甲以下依见行推恩条。以及第进士毕渐为左宣义郎、签书山南东道节度判官,赵谂左承事郎、知彭州九陇县令,岑穰为左承事郎、知颍昌府长葛县。”[10]宣义郎是宋代文散官名,为文官第二十一阶,从七品下。《潜江旧闻录》一书中写道:“毕渐为襄阳幕僚在绍圣乙亥丙子年。”[11]也就是说毕渐在绍圣元年虽然中了状元,但朝廷却没有重用他,而在绍圣二年至三年(1095—1096)期间将其安排在襄阳州府当幕僚。一般情况,凡中状元者,都会安排在翰林院任编修等职,授从六品官衔,这样就可以为以后入主中央做朝官奠定基础。而对毕渐的这种安排很可能是朝廷复杂的党争影响,或者说朝廷只需要毕渐这个状元支持变法罢了,他这个状元只是一个展现政治风向的标杆,至于他以后的仕途问题那就不重要了。

《潜江旧闻录》中记载:“《续池阳集》具载元祐党人之作,而渐序之。”[12]《续池阳集》收集的主要是元祐时期大文豪苏辙、苏轼等之作,而请毕渐作序,从中可管窥毕渐在当时的文坛影响非同一般,应该是可以与“二苏”比肩的人。同时也可以说明,毕渐并非是一个趋炎附势之人,从他当初策问时的回答来看,他应该被划分到新党那一派,从常理来看,他应该与苏轼、苏辙等旧党人士划清界限。但毕渐心里很清楚,人无完人,新旧党的那些文人都有可取之处,并非要完全打倒一批人。所以,他为《续池阳集》作序,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毕渐还曾于元符二年(1099年)在潭州担任过通判。州通判是州郡的一副职,这是一个比较重要也有一定权势的职位,主要掌管粮运、农田、水利和诉讼事。毕渐在这一任职上干了一件与前述为“元祐”党人诗集作序自相矛盾而又遭到非议的事。根据《续资治通鉴》卷86载:“通判潭州毕渐言:‘应元祐中诸路所立碑刻纪事等,请悉今碎毁。’”[13]宋人吕中《宋大事记讲义·经筵》也有载:“毁元祐碑,从通判潭州毕渐请也。”这说的是宋哲宗皇帝年幼时,元祐年间高太后听政,高太后认为司马光、吕大防、范纯仁等一大批朝臣扶政有功,专门为他们立了一些记事碑和功德碑,史称“元祐碑”。宋哲宗亲政后,带着个人的好恶和情绪对反对变法的“元祐”党人进行了全面清算,或罢官,或流放。毕渐是主张“变法”的,但他在潭州通判岗位上推行“熙丰”法,仍遭遇“元祐”势力阻挠,因而上奏“毁元祐碑”,消除“元祐”影响之建议。为了施行国家政策,提议销毁元祐碑,实在是无可厚非。毕渐提出的碎毁元祐年间碑刻建议也被朝廷采纳,不久,他徙知兖州。

《潜江旧闻录》云:“毕渐言政主熙丰,学术尊元祐。”可见毕渐入仕一直处于“熙丰”与“元祐”两难中,处于两难周全的纠结境地。汪应辰曾说,毕渐一方面主张推行“熙丰”法,而上奏毁“元祐”碑,同时又为“元祐”党人的诗集作序,他在《文定集》卷十一中云:“未必心以为是,使士大夫心口如一,岂复有纷纷之患哉!”即指责毕渐就是心口不一。但现在再看毕渐的所作所为,却又是明智而公正的。

实际上,元祐固多君子,然也不必尽君子。熙丰固多小人,然亦不必尽小人。但以元祐、熙丰分是非邪正,似不尽然。熙丰、元祐无论是执政策略,还是学术理论,并非有绝对意义上的邪正、错对、黑白的明显界限。历史证明当时的“熙丰”之法也有很多不完备之处,“元祐”之策也有很多积极可取的地方;况且,主张实施“熙丰”法者并非都是君子,坚持“元祐”之策也未必皆小人。他们中的代表人物司马光、蔡确、吕大防、苏辙、苏轼等等,都是宋代的名臣,在政治上都颇有作为。政策上的争论,最后引发了朋党之争,朋党之争更多的是私利之争。许多权臣,只是为了一己私利罢了,有些人更是投机倒把,如蔡京等人。而不是像后来南宋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贬损毕渐时所言:“欺罔哲宗,以神宗为名,劫持上下,尽逐忠良,群小毕进矣。”这是典型的元祐余党之言。试问一个早就有志进行绍述的皇帝,怎么可能被一个参加殿试的儒生所欺罔。宋哲宗亲政后重启“熙丰”变法有其复杂的历史背景和必然性,不是一个人就能改变时局的发展走势。毕渐殿试“策论”坚决支持重启“熙丰”变法,那只是他自己的看法,同时,当时支持新法的人,也非毕渐一个,毕渐能在殿试上大放异彩,实是他本人的胆识和才能的体现。换言之。毕渐“策论”只是顺应了当时历史的潮流。由此可见,毕渐不仅不是“群小”,反而应当是一位有思想、有主见的睿智君子。李心传等元祐旧人对其的责难,实非公允之辞。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十一月,邓洵武首创徽宗应绍述神宗之说,攻击左相韩忠彦并推荐蔡京为相,得到执政温益的支持,为徽宗所采纳。因此朝廷于同月末决定改明年为崇宁元年(1102年),明确宣示放弃调和政策,改为崇法熙宁变法。宋徽宗崇宁的政治新风向也给毕渐带来了好运,他很快升任福建路提典刑狱司、会稽提点刑狱诸职。任职两年后,崇宁四年(1105年)毕渐离开提刑官岗位,擢升膳部员外郎。

此外,宋代翟汝文《忠惠集·太常少卿毕渐移鸿胪少卿制》记载:“尔服在奉常,阅日滋久,司宾之雅,蔽自朕心。往其钦承,无忘励勉!可[14]。”这段文字说明毕渐曾任职太常少卿、鸿胪少卿。以前我们都只知道毕渐所任最高职务是膳部员外郎(从四品官职),而“膳部”都是礼部(宋朝中央机构的六部之一)的下设机构,相当于现在国家部办委的司。“太常少卿”“鸿胪少卿”分别是从四品、正四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司职、正司职),他们都是分管朝廷对外国、少数民族宾客接待、朝会及礼仪,兼管佛教、寺庙、祭祀之类的事。这是翰林学士、参知政事翟汝文代皇上起草的任命状。“可”,乃皇帝批示“可以”或“同意”,也就是说皇帝对毕渐的政绩还是很肯定的。这也同时说明毕渐实际上是一个尽职尽责之人,在这两个岗位上也做出了很突出的成绩,不然是不会“蔽自朕心”的。

不久,毕渐出任荆南知府,兼提典刑狱。荆南府管辖范围很大,毕渐的家乡潜江也在其辖区,这在中国古代被称为“典乡郡”,即衣锦还乡,担任高官。宋代的惯例是官员避免本籍任职,毕渐荣典乡郡,本籍人都以此为荣。康熙《潜江县志》光绪《荆州府志》都分别记载有“(毕)渐卒于官”,也就是毕渐最后死于任上,这也说明他为大宋王朝真正是殚精竭虑、鞠躬尽瘁了。

康熙《潜江县志》卷8《风土志》还有其墓葬方位的记载:“状元毕渐墓,在县西南八十里。”不过《荆州府志·卷七古迹》却又说“毕状元墓,在城北二十里。”两种说法相互矛盾,因此,毕渐墓在何处至今还是一个谜,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新的考古发现。

在潜江也有关于毕渐笔架山的传说。传说大概内容是相传毕渐在京都中了状元,锦绣文章,出类拔萃,眼看就要蟾宫折桂,主考官却意外地问他的家乡有没有山。毕渐听后,始一怔,然后回答“有”。主考官说:“想来一定会有。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没有可餐的秀色,哪会孕育尔等人才。好,我们去看看。”这下捅了篓子!潜江本属江汉平原,极目千里,一马平川,何以有山可言?毕渐落第倒不要紧,信口雌黄,犯下欺君之罪那就后果不堪设想了。消息传到潜江,乡人假戏真做,在一块相当大的地面上以水浸黄豆铺底,复以土层层垒之。待考官赶到现场,一座形似笔架的大山真的出现了。黄豆膨胀,热气蒸腾,那山还在往上拔高。考官看到后惊呆了,也明白了:山如笔架,非如椽之笔不足适:山是“活山”,乃文曲星降世之兆,非毕渐莫属。[15]

该传说自然是荒诞可笑,并不可信,而笔架山本为“毕家山”,因谐音而讹。清代光绪《潜江县志续·风土志》记载:“毕家山在邑西沱埠院宋状元毕渐故居,后人垒土为之,表厥里遗意也。”该段记述言简意赅,明确说明是后人在毕渐故居垒毕家山,目的是为了表示故里人对毕渐的纪念。由此来看,毕渐是一位令人敬仰的好官。光绪《荆州府志》卷7《古迹》曾记载:“渐台(旧府志),在城东六十里昭王贞姜。渐台遗址,俗呼为毕渐者”,接着还录了元朝的杨维桢、明朝的李东阳凭吊“渐台”后各自留下的一首诗,这也说明毕渐在荆州知府这一岗位上政绩是很出色的,不然人们不会在他死后为其筑一“毕渐台”以示纪念,还成了荆州一名胜,使后来仰慕者不绝,并在清光绪三年(1878年)的《荆州府志》中为其大书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