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王家辑《左氏春秋内外传类选》

三、樊王家辑《左氏春秋内外传类选》

《左氏春秋内外传类选》是明代《左传》史学改编中的重要作品。辑录者樊王家,其生卒年不详,甚至围绕其籍贯,相关史料之记载还存在矛盾。

一般认为,樊王家是潜江人,但明代多部志书中也有关于其籍贯的不同说法:

道光《广东通志》卷283《列传十六》记载:“樊王家,字孟泰,东莞人。”光绪《广州府志》卷34《选举表三》云:“万历三十五年丁未 樊王家,东莞人,副使。”光绪《广州府志》卷39《选举表八》亦云:“樊王家,东莞人,进士。”光绪《广州府志》卷124《列传十三》记载:“樊王家,字孟泰,西湖人。”此类志书均认为樊王家是东莞人。此外,还有部分文献认为樊王家是“江陵人”,如《普陀山志》言:“江陵樊王家知县。”

认为樊王家是东莞人,应是讹传造成,清道光二年刻本《广东通志》卷251《宦绩录》记载:“樊王家,潜江人,进士。天启间知潮州,廉正执法,裁抑豪右,民赖安辑。继之者有李栻,晋江人,冶尚简易,尤精鹾政,不致于繁苛扰民,一严一宽,皆有功于潮郡。”此处明言樊王家为潜江人,而嗣后的《广东通志》则将其籍贯认为东莞,应是误将任职地或载其事迹的志书编纂地作为原籍所在,如《广东通志》卷196《艺文略》记载:“《西泠草》,明樊王家撰,未见。《东莞县志》,王家字孟泰,万历丁未进士,官至广西提学副使。”即是据《东莞县志》致误。

其实樊王家的籍贯,《左氏春秋内外传类选》一书已注明是“楚潜樊王家”,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称:“《春秋内外传类选》,八卷,江苏巡抚采进本。旧本题明进士楚潜樊王家撰。其始末无考,太学进士题名碑,万历癸未有三甲进士樊王家,湖广潜江人,当即其人也。”已经明确考出樊王家应为湖广潜江人。

《普陀山志》收入《题补陀》:“宝刹灵空路转深,洪涛春雪见丛林。波光倒影窥明镜,晚籁含风响暗琴。寂寂香云成法界,离离紫竹是禅心。名山应有神灵护,龙气长吹落日阴。”[15]题“江陵樊王家知县”,应是从广义的“江陵”概念上来描绘樊王家的籍贯。

樊王家的生平,几部志书有简单叙述,如《广东通志》记载:“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甲辰进士,授江西广昌知县。莅官三月,邑大治,调南昌,值水旱频仍,发仓赈贷不足,出钱买粟给之。筑长堤以捍水患,邑赖安。堵奸民鏖神者,纠宗室不逞之徒,恣横为害,捕置诸法,请王府逮治宗人,奸猾屏息。四十一年(1613年),擢工部主事,督陵工,丁母忧,服阕,复督三殿工。历员外郎中,迁镇江知府,会叙三殿功,有旨以京职用。王家曰:人臣东西南北,惟君所使,岂有以土木为功耶!具疏力辞。转广西提学副使,未仕,卒。王家居官慈惠,而律己甚严,通籍十余年,不改寒。素好学善文辞,公余辄手一编,后崇祀乡贤。弟王宁,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举于乡。”[16]《广州府志》所记文字略同。

根据志书所记,樊王家生卒年不详,原名士铭,字孟泰,号珠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举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中进士,授江西广昌知县。到任后两个月,便把县务治理得很好,调任到南昌任知县,遇到多场水灾,樊王家走遍县的每个角落亲自到百姓家中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县城的粮食库存不足,王家向上司陈述水灾的情况,获得调拨数千斛赈灾粮食,不足的部分,自己掏钱买粮食赈济灾民。为水利长远计,修筑堤坝185里,建石闸10个,建石枧76处,抵挡水患,以确保南昌城的安全。

当时南昌有奸民纠集朱姓宗室,四出骚扰,强行抢掠百姓,百姓苦之。樊王家查明事实,逮捕违法者,请王府逮治朱姓宗室,宗室与奸民扰民事情才平息。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擢升工部主事,负责督造陵墓的工程。期间王家母亲去世,守孝期满,复职负责督造三殿工程。天启元年(1621年)晋升员外郎、镇江知府。以督造陵墓、督建三殿之功,得叙赍金绮,奉旨调任京城。王家说:“作为臣子的,被朝廷派往各地任职,都是为皇帝办事,岂有以做土木工程而作为功劳的?”王家向皇帝陈述原因,极力推辞。后调往广西任提学副使一职,因去世,未赴任。王家为官十几年,对百姓慈惠而严于律己,自己过着朴素的生活,有好学的习惯,他善于文章、诗词,工作之余,编著有《西冷集》。其弟樊王宁,为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举人,人们都说他有其兄的品德及风范。

关于《左氏春秋内外传类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其书以《左传》《国语》各标题目,分编二十三门,以备时文之用,闲旁注音训一二字,亦皆浅陋,与经学毫无所关,而又非文章正宗。选录《左传》之例,无类可附,姑从其本志,入之类书类焉。”评价不高,可以说是严苛。

实际上,在晚明时期,关于类事的几部著作,都是按照言语、名物、事迹等主题编排材料的类书,像施仁之书有二十三门如辩说、议论、盟载、政事等目,樊王家之书有礼节、军旅、身体、衣服等目,有的分目可能比较主观会有重复如辩说和议论,然大体上反映了作者的两个倾向:一是为博学修辞之用,迎合时代文风,“甬海士好工古文辞而阛阓《左》《国》,斯可以语烝髦”。“近世士大夫崇尚文词,至于字仿而句拟之(左氏)。”“文辞高妙精理,非后之操觚者可及。”二是有用于世,“首纪王言,次表群说,昭伦典也;弘经既明,贱艺不忘,备国绪也;因类摅辞,称贞辩慝,矢风戒也。”“左氏蕲于文章,经世用垂不朽,是《类选》所繇辑乎。”[17]

总体上看,中晚明《左传》的史学改编,基本还是对前代类型的继承和补充,在观念和形式上仍保留浓厚的解经思维,史料编排基本是原著的分类和照搬,缺少考订和融通,在方便检索和修辞训练的工具作用上比较突出,而在史学方法的原创方面很欠缺。

樊王家的《左氏春秋内外传类选》,被收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99册。此外,未录入四库书目的还有孙笵《左传分国纪事本末》、张问达《左传分国纪事本末正》、唐顺之《唐荆川先生编纂左氏始末》。亡佚有包瑜《左传事类》、陈可言《春秋经传类事》、侯泓《左国类嶲》。

这些著作都不是最早的,甚至不是最多的,不过相较唐宋同类著作,保存

较完整。这些著作四库馆臣或归诸经部或子部,而非史部,其标准也比较微妙,于经部《春秋》类序:“删除事迹,何由知其是非?无案而断,是《春秋》为射覆矣。”于史部总序:“丘明录以为传,后人观其始末,得其是非,而后能知一字之所以褒贬,此读史之资考证也。苟无事迹,虽圣人不能作《春秋》。”是于经史二部皆以《春秋》经史关系中的传对于经的说明辅助作用为本部立意。不过经部强调的是著作对经典的羽翼功能,以及依附地位;史部强调的是事迹的单独价值。所以把依附于经,说明经文阐发义理的著作和单以叙事成文的著作分入《春秋》类和史部,是较严格的划分。至于类选入子部,馆臣以为“隶事分类,亦杂言也,旧附于子部,今从其例,故次以类书”。把按照细物主题分类的作品列为类书也自有意义。

在中晚明作者看来,己著除了羽翼经文,还有以史传世的意思,如傅逊说:“兹传虽以释经,而与后之言经者多抵牾难合……视以古史,妄纂兹录……自谓得古人读史之遗意。”严讷说:“谓《尚书》《春秋》乃经中之史……近代所见或以人叙而为列传,或以类析而为粹纂,或以事厘而为始末体……类能宗效史家,蔚乎有章。”黄省曾说:“左氏……既曰史矣,则善鉴恶戒皆可训也。”顾闻说:“相经骈史,于左氏有取焉。”樊王家则说:“夫史家繇《尚书》纪传,宣圣编年,此史经也;纪传议论编年叙事,此史法也,左氏兼诸。……是镌……类于一国有篇次而编年固在也;类于二传(《左传》与《国语》)合国次,而纪传自存也。”所谓“凡史皆史也……凡经皆史也……凡史皆经也”。

这一时期学者不同程度地视《春秋》经传为史学之祖,奠定了史学诸种范式,是所自悠远的经亦史的观念在明代中晚期得到继承发展,学者有较宽泛的经史关系的认识,当然学者们还残留较浓厚的解经思维,如刘绩说:“初学因僭妄分国,仍书经编年于上,非敢破碎圣言。”傅逊说:“其是非或不大悖于圣人。”在编纂上没有完全脱离注疏阐义的形式,故而在四库馆臣看来一部分作品并非史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