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潜江教师、教育经费和设施

五、近代潜江教师、教育经费和设施

1910年,全县官立、公立学堂有教职员59人,其中受过短期师范训练的32人。1945年,全县共有中小学教职员99人,其中大专文化程度9人,高中文化程度54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36人。1949年,全县有教师92人,其中中学6人、小学86人。

1905年,在县城传经书院设立师范传习所,有学员60人,8个月毕业,仅办1期。1913年,潜江县中学校附设了小学教员研究所。1946年,潜江县立初级中学附设国民教育短期师资训练班,为国民学校培训教师,有学员45人。

1949年2月和8月,人民政府分别在刘家场和熊口两地举办知识分子讲习会,动员具有初中一年级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闲散员参加文化教育工作。

1949年10月以前,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常有被解聘之忧。1928年,省政府虽拟定小学教员的月工薪为60元至90元(银圆),但本县并未实行。1935年,潜阳小学校长月薪40元(银圆),主任30元,教员25元。初级小学正教员21元,副教员18元,代用教员约14元。1947年春,中心国民学校教员月平均工资为2.4万元(关金)。因物价飞涨,货币贬值,同年11月,教员月薪基数达到34万元,虽底薪一再加成(加到1300倍),但教师工资仍入不敷出,生活十分艰难。

1949年,中小学教师的报酬以粮计薪,小学教师每月大米75公斤,中学教师每月大米120公斤。

清末,学堂经费主要来源于学堂捐。1905年8月,湖北省将清政府向地方摊派征收的对列强的“赔款”留于地方兴办学堂,称为“赔款改学堂捐”,潜江县年平均征收数额见下表:

表2 赔款改学堂捐年平均征收数额表

三项合计22174.464串,按有关资料推算,折合银圆约19282元。此外,还有部分学产地租收入及学生缴纳的费用收入。

1907年,全县学务支出银圆16890元,其中用于教员薪金6402元,职员薪金2029元,仆役工资555元,服食用品费2469元,试验消耗62元,图书标本器具105元,修建费841元,杂用4364元。1908年,省学、府学经费支绌,学捐分成提解。1910年,全县学务岁入为1677元,岁出为11693元。

民国初年,仍按清代惯例征收学捐,全额留于县用。1914年秋,省决定恢复前清成规,50%的学捐解省。此后数年,全县学务岁入岁出为万元左右。

1933年至1937年,在税契、屠宰、券票、短期牙帖中附征学捐全县教育经费较为稳定。1934年为20308元,1935年为20623元,1936年为20793元,1937年为18309元。

抗战胜利后,县中学经费由财政统筹,初等教育经费则由乡、保自筹。1946年9月潜江县政府工作报告书第八点关于筹集各乡中心国民学校基金部分内称“已筹基金1200万元(法币)”。各乡中心国民学校将这笔基金放贷生息,充作学校经费。这年秋,县政府请求善后救济总署湖北分署拨给面粉一批,变价600万元,于县城传经书院旧址修建校舍。

表3 1935年潜江县学款收入情况表

表4 1935年潜江县教育经费核定预算支出情况表

在教学设施方面,1907年,潜江全县学务资产为18582元,1916年为30853元。从清末兴学堂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本县累计兴修校舍面积约8000平方米,其中专用校舍面积(除去祠堂、庙宇、民房等)不过68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