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西门豹”——刘应同
刘应同,字襟河,明朝潜江人。他在担任保宁知府时不惧鬼神,怒斩神像,表现出超人的胆识和爱民如子的情怀,堪称明代“西门豹”。
明神宗万历十一年(1583年),刘应同中进士,之后在刑部任职。他针对当时各地呈报刑部申冤状较多的情况,奏请皇上对陈年疑案进行复审,纠正了很多冤假错案。刘应同还根据自己审理这些案件的感受与体会,撰写了《昭狱录》一书,以此告诫后人。只可惜此著作后来失传了。
刘应同因功升迁为汉中知府(今陕西汉中市),上任伊始即遇汉中发生大饥荒。他除了奏请开仓赈灾外,还将自己的俸禄和积蓄捐献出来买米施粥。其妻戴氏也把娘家陪嫁的金银首饰拿出来全部卖了捐赠赈灾。汉中百姓得知此事后,口口相传,感恩戴德。
不久,刘应同从汉中知府调任保宁(治所在今四川省阆中市,辖境相当于今广元、剑客、南部、巴中等七县市)知府。保宁是一个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地方,不仅是古巴国别都,也是三国蜀汉大将张飞驻守之地。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年),刘备平定益州后,派张飞为巴西(即明朝保宁府辖区)太守,领军驻阆中达7年之久。张飞为报结拜兄弟关羽被吴军所害之仇,在阆中率众东征吴国前因鞭打部将范疆、张达而被杀,死后追谥为桓侯。阆中民众慕其忠勇,在其墓前建了张桓侯(张飞)庙,以礼祀奉。
一千多年过后,到了刘应同驻阆中任保宁知府时,张桓侯庙却被巫婆把持,假托张飞灵魂附体,胡说每年八月二十八张飞生辰都要给“他”娶一名年轻貌美的民女为妻,否则就给这里降下灾祸。巫婆装神弄鬼,夜晚将画有一些鬼怪的纸符悄无声息送到有女子家门口,早晨人们开门时见到这些有咒符的纸牍十分害怕。时节一到,保宁地区的民众就纷纷凑钱买女,敲锣打鼓带上金银财宝绸缎,将姑娘送到庙里。凡送进去的姑娘,时过三日就成为尸骨被抛出庙门。百姓对此淫虐都害怕遭报应不敢违抗。更荒诞无稽的是,巫婆一手操纵的“桓侯娶妻”之闹剧,居然闹到知府头上了。巫婆扬言:桓侯娶妻典礼,要知府亲自主持,若推诿不去,将先遭杀身之祸。各任太守都诺诺照办了,没有人违抗。
刘应同到任听说此事,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谋划后,决定从张桓侯庙和神像上做文章。于是,他精心准备,筹办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桓侯娶妻”祭祀活动。祭祀开始,刘应同面对各地前来参加祭祀活动的民众,宣读了自己亲自撰写的一篇洋洋洒洒的《告桓侯》檄文。檄文说:桓侯张飞大将军“以千古英雄而为一妖祟诬,侯果无知则何以庙?……死留香火祀春秋,肯失躬于淫祀焉?”你是黎民百姓心中的神,本应该护佑他们,但如今被一妖孽操纵,肆意糟践民女,欺凌百姓,请你自读《汉律》,犯下的是何等大罪!我今天代表民众要斩你身首,火烧其庙,严惩妖孽。如果有罪,我将“谨按天诛”!
刘应同的这篇檄文真是惊天地、震鬼神,好不慷慨激昂,感人至深。参加祭祀的民众肃然起敬,巫婆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说完这些,他将巫婆投入了牢笼,将桓侯神像给推倒了,并将大庙烧毁,同时还将“桓侯”的头颅高挂城头示众多日。“一郡震慑,妖遂以平。郡人戴德,立祠以祀。”[72]
在迷信观念盛行的封建时代,地方官不惧鬼神,不畏“天诛”,斩杀神像,惩处巫婆,是需要一点大无畏精神和卓越胆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