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族规与家训
中国古代社会强调宗族观念,为维护宗族秩序的稳定,其中一个有效的措施就是宗族订立族规家训。族规和家训就是传统社会中社会意识形态的家庭化,是社会意识内化为个体意识的中介。家庭和宗族订立家法族规的目的,主要是促使家人、族人修身齐家以“避祸”,以此维护家庭、宗族的秩序,实现家族的长远发展。
清代潜江的家法族规包括个人行为、家庭事务、宗族事务及其他的相关事务。个人事务及家庭事务的规范涉及孝悌、修养、门户、职业、尊卑上下、婚姻、立继等方面;宗族事务包括宗祠、族产、祖墓、族学、尊卑等;其他涉及外族、社会的内容主要有团结相邻、防止宗族冲突、严防盗贼、保护宗族环境等;与国家有关的方面包括及时纳税、为官清廉奉公、禁入会党、抵御外辱等。这些家法族规对族人产生了重要的制约性,族人规范自身行为、遵守本家族的道德规范,还严守礼法,维持乡土秩序的稳定。
潜江地区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家法族规的教育与传承,如当地黄氏家族是当时有声望的世家大族,黄氏宗祠的堂号多挂着“江夏堂”的金字匾额,其中包含黄姓人“孝”“德”“天下无双”的之意。
黄氏族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不得有箕豆相煎之行为;敬老尊贤,敦亲睦族,不得有忤逆不道之行为。命里尚义,入孝出悌,不得有悖反伦常之行为;慎终追远,光宗耀祖,不得有辱门风之行为;崇法守纪,爱国爱家,不得有祸国殃民之行为。
黄氏家训有训孝、训悌、训忠、训信、训礼、训义……等十二条。
训孝——自古司徒掌教,首在明伦,而明伦之教,必以孝行为先。帝王统天下为一家,故以孝治天下。而其教为甚宏,庶民联一族为一家,故当孝训一族,而其教可遍及圣经,贤传言孝者,众人所熟听。考先代颖考公,秉性淳厚,以至孝闻,尊养并至。南北朝,琦公事母棒檄逮存,终养后即隐居不仕,二公之孝思,可谓笃而且切矣!凡我同族讲孝者,当以是为标准。
训悌——五典之中,立爱自亲始,而立敬必自长始,故友于之化,施于有政知悌弟之道。而后长幼之伦,秩然有序,悖逆之气,焕然而消,所谓兄弟既翕,和乐且耽者也。稽元前代点公、胤公,情同手足,友爱性成。南北朝时,昆季同徵,兄已托疾而不起,弟亦辞职而隐居,似此,兄难为兄,弟难为弟,故得有大山小山之美称焉。凡我同族言悌者,当以此为景行。
训忠——尽已为忠,中心为忠,忠之时,义大矣哉。故不忠为省身之首务,效忠乃匡国之要图。圣贤之明训,既详言于典籍矣。若晋之次道公,社稷为怀;明之相刘公,城颓尽节。吾族之光,于史册实不乏人。果知忠之为道,凡于应事物之际,尽其心而竭其力,质诸已而可对诸人,庶俯仰无惭,影衾不作矣。
后面还有训信、训礼、训义、训廉、训耻、训敬祖、训敦族、训为善、训守成等,均以具体模范示例进行劝解族人学教化遵规范,至今存在于潜江的黄氏族人依然还会遵循这一祖训,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
续修于乾隆四十年(1779年)的历山老谱的谱序中提到历山姚氏科甲蝉联出名官,仅安陆府潜江县一支,进士有姚激,举人有胤选,还有生员贡监不间代。从明中至清中期,以姚激姚溥公为领军人,姚氏一族就出现许多文人志士,文化水平不断提高,诸学子发奋努力,姚氏一族也成为当地有名的书香门第。姚氏族规有“祠墓当展,谱牒当重,孝悌当尽,宗族当睦,名分当正,节义当崇,乱配当戒,立嗣当慎,招赘当禁,姻里当厚”等十条,并要求族人严格遵守。
潜江名宿甘鹏云的父亲甘树椿(1841—1918)曾撰写《家训》一卷。甘树椿,字雨亭,号灵庵,晚年自号花隐老人。潜江甘氏世以耕读为业,敦行孝义,乡里皆称善。早年甘树椿以善制八股文有名于时,泛览群书,尤精于经史之学。屡次参加乡举,皆不中,遂绝意仕进,以教授乡里为业,奖掖后进。他立教以品行为先,文学次之,主张知行合一,通经致用。其家训平易近人,没有高远难行之言,都是读书为人、居家处世之道。
甘氏《家训》写道:“人之境遇,无论如何,总要心中超然,有优游自得之趣。孔子饭疏饮水,乐在其中;颜子箪瓢陋巷,不改其乐。孟子以不愧不怍为乐,程朱教人寻孔颜乐处。古之君子,盖无日而不乐也。若庸人则不然,不知命,不守分,戚戚于贫贱,汲汲于富贵,而其心苦矣;不求诸己而求诸人,违道而干进,患得而患失,而其心更苦矣;机械藏于心,是非荣辱誉戕其真,行险而侥幸,仰不能不愧,俯不能不怍,其心之苦乃更不可思议矣!孔子曰:‘小人长戚戚。’非虚言也。我辈安身立命之学,约有数端:曰无欲也,无求也,知足知止也,居易以俟命也,下学而上达也。如此,则无入而不自得矣。”可见,良好的家风对甘氏子孙的成长和成功起到了巨大的引导作用,他也希望能够将这种家风一代代往下传承。
总之,清代潜江繁荣的族规和家训文化,使社会成员自觉地接受传统文化的教化,同时,它也是一种家庭“法律”,是家庭赖以正常运转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