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的性质问题
应该说,语文课具有工具性和思想性这样两种性质。
中学语文课不是单纯的语言文字课。在中学语文课里,学生要学习的主要材料是几百篇文章以及必要的语文知识。单就这一大批文章说,尽管有古有今,有中有外,题材、体裁和风格也多式多样,但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一定的思想内容和语言形式的统一体。其思想内容,绝大多数是关系到思想和道德情操的,其中有一些有很强的感染力。这是一个事实。在语文课里,学生还要练习写,光是成篇的作文练习,六七个学年至少有几十次。作文尽管深浅不同,内容各异,也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一定的思想内容和语言形式的统一体。作文反映学生一定的思想倾向和生活情趣,这又是一个事实。
上面两个事实说明,语文课的思想性不是外加的,是它本身所固有的。不管人们的主观认识如何,指导学生进行阅读训练和写作训练,必然不仅收到语文教育的效果,而且会收到思想品德教育的效果,不管你意识到没有。这种思想品德教育的效果,可能是正面的,如果进行得正确的话;也可能是反面的,如果进行得不正确的话。总之,即使你下决心要它不产生任何思想品德教育的效果,恐怕也是不大可能的。
正是因为语文课有思想性,历史上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很注意在语文课里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有的明白地宣告,有的虽不明说,实际上也是这样做的。
我国历代的许多启蒙读物,都注意了思想品德方面的要求。汉代的《急就章》是我国现存的较早的识字课本。它开宗明义,说是“罗列诸物名姓字”,但仍然写入歌颂汉王朝功业的文字:“汉地广大,无不容盛。万方来朝,臣妾使令。边境无事,中国安宁。百姓承德,阴阳和平。”这显然是为着达到思想教育的目的。成书于宋代的《百家姓》,只是把姓氏凑在一起,编成韵文,但是把大宋皇帝的姓——“赵”字赫然排在诸姓氏之首。到了明代,有一种《千家姓》,把第一个字改为“朱”字。这也不是识字的需要,而是进行思想教育的需要。历代一些诗文选本,更不必说了。
在民国时期,从20世纪30年代起,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颁布的《中学国文课程标准》,就规定了思想品德教育的教学目的。这个时期编写的许多国文课本,都申明是根据这个“标准”编写的。也有进步人士编写的少数国文课本,主张教学目的在于“阅读的学习和写作的学习”,但这些课本选文的思想内容大都是进步的。
至于当年我们的革命根据地、解放区以及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的大多数语文教材,尽管几经改革,对语文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的相互关系的处理也不尽相同,但都鲜明地提出思想品德教育的任务。拿非常强调语文教育的《中等国文》(陕甘宁边区教育厅编写)来说,它“确认国文教学的基本目的,是对汉语汉文的基本规律与主要用途的掌握”,但同时指出“政治价值”“绝不容忽视”,并且每册课本都规定了思想品德教育的重点。20世纪50年代文学、汉语分科教材,都列入了思想品德教育的任务,如汉语课规定:“进行爱国主义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1963年制定的《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没有提出思想品德教育的任务,而在阐述的文字中提出了“文道不可分割”的原则,在选材标准中提出了思想品德方面的要求。
历史的情况值得注意。有的把思想品德教育列为任务的教材,例如大家深表怀念的文学、汉语教材,并未由此导致教成政治课,这是耐人寻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