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字财政政策(1929—1944)
上述财政政策理念在美国政府的财政政策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面对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罗斯福采取了赤字财政政策,被称为“罗斯福新政”。罗斯福新政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开设大量的公共工程项目,以工代赈,促进就业;第二,整顿银行业,加强金融监管,改造银行体系,增强了国家对银行的管理和控制;第三,通过《农业调整法》和《国家产业复兴法》为国内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提供良好的市场机制和政策条件;第四,建立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社会保险法》《全国劳工关系法》《公用事业法》《公平劳动法》《税收法》等一系列法规调整劳动关系和社会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罗斯福新政持续了六年时间(1933—1938),新政结束后,美国进入战时经济状态。在二战期间,罗斯福采取了以下财政政策:一方面运用税收杠杆约束消费者的购买力;另一方面,运用赤字预算支持战时生产(陈宝森,2007:126)。战时美国的联邦税率大幅度提高,个人收入在普通个人所得税之外还要加增附加税,且免征点大幅降低,适用最高税率从1939年的500万美元所得降至1944年的20万美元所得;公司利润的标准税率从1939年的19%提高至1943年的40%。然而,尽管税率大幅度提升且联邦财政收入有所提高,但联邦收入远落后于联邦支出增长速度,1942—1944年联邦收入甚至不及联邦支出的一半。(https://www.daowen.com)
罗斯福新政以及其在二战期间实行的赤字财政政策导致美国财政赤字大幅攀升,但为美国带来经济繁荣和充分就业。在罗斯福执政期间,GDP增长率最高时达到18.5%,失业率从最高时1933年的24.9%降至1944年的1.2%,但财政收支年年处于赤字状态,财政赤字最高时达到545.54亿美元,是当年财政收入二倍以上。赤字财政政策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导致美国债务余额大幅增加,公共债务余额达到2010.03亿美元,债务负担率为91.45%。但需要指出的是,罗斯福的赤字财政刺激经济的政策虽然增加了美国公共债务的余额,然而并没有导致债务负担率的上升,1933年为39.16%,1939年为43.16%,但1941年时已降为38.64%,1941年以后美国全面参战后才导致债务负担率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