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相对完善的教师培训制度
实施新课程改革,教师是关键和核心力量。再好的课程,没有好的、专业化程度高的教师,新课程改革的预期目标就很难达成。长期以来,我国教师专业化的状况堪忧,存在教师的知识结构比例失调,专业道德危机四伏,学历明显偏低,在职进修形势紧迫,专业自主受到限制,专业权力名不副实,组织力量薄弱等问题。[76]
为保障新课程改革所需的合格师资,《纲要(试行)》第八条指出:“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有效、持续的师资培训计划,教师进修培训机构要以实施新课程所必需的培训为主要任务,确保培训工作与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同步进行。”[77]
(一)“三级培训”目标、对象及内容概述
由于新课程改革的迅猛推进需要大量“新教师”,而短期内通过教师职前培养的手段无法满足我国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和推进的需要。因此,必须做好新课程的师资培训工作,提升现有在职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转变教育理念,改善教育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使之符合新课程改革之所需,这已成为新课程改革实验当务之急。
为让广大教师、校长、各级教育主管人员明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方案,把握新课程标准,理解并用好新教材,国家根据新课程实施计划[78]有步骤地启动了从上到下的师资培训。培训分国家、省、地(市)、县等不同级别;培训大致有三个时段:首先是国家对省、地、市教育部门及国家级实验区的骨干进行的培训;其次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各自省份实施新课程的骨干人员培训,再次是各实验区对参加新课程的校长和教师们的培训。新课程改革的师资培训主要采取以基本理念、学科标准、教材教法为主要形式的“三级培训”,即“通识培训”“课标培训”和“教材培训”。具体目的、对象、内容如下表所示。
“三级培训”

(二)“三级培训”的实施及成效
1.“三级培训”的实施要求与阶段成效
2001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的意见》提出“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政策。同年,教育部师范司组织了义务教育阶段26个学科新课程“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者第一期国家级培训”,共计培训教师3200人。
2003年,教育部下发《关于第二期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的指导意见”,组织了“第二期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这次培训的成果如下:①选并委托29所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院校举办了“省级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共培训了6448人;②委托12所师范大学组织了“师范院校学科教育学和教学法教师国家级培训”,共培训教师3552人。
在实施“三级培训”的同时,国家适时出台了《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其中指出,要“发挥师范大学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高等学校的优势,共建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课程资源,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水平。组织实施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组织优秀教师高层次研修和骨干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79]。同时,“强化学校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小学校长、高等学校管理骨干和教育行政领导,全面提高管理干部素质。将干部培训与终身教育结合起来,构建开放灵活的干部培训体系”[80]。
2003年年底,全国共计约200万小学和初中教师接受了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教师新课程培训。
2005年,全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开展教师培训工作,要求:①2005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前,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实施新课程教师的岗前培训;②组织其他年级教师进行新课程培训。
2007年,全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持续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对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实施新课程教师的岗前培训。
“十五”期间,“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开展,组织对全国15个省(自治区)372个贫困县的教师实施新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师资培训。
2.“三级培训”的总体效果
(1)推动了教师专业发展。国家组织教材编写人员、教育教学专家、学者、出版社等,通过采取集中讲授、会议、亲身实践、经验推广、教学观摩、即时反馈、小组研讨、成果展示、录像分析、建培训基地等形式,开展并加强对实验区教师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教师的教学观念和教学实践正在发生变化,尽管还存在诸多的困惑,如教学中如何处理知识、技能、态度、情感、价值观之间的关系,如何更好地实施小组合作学习等,但是教师对新课程和教材具有很好的适应性,能够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探索和实践新课程所倡导的合作、探究与交流的学习方式,尝试新的评价方法”[81]。培训不仅拓展了教师的课程意识,明晰了自己的课程权利,也激发了教师的教研热情,“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尤其是教师培训制度获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一种以平等、对话、合作为特征的教育科研文化基本形成”[82]。与此同时,新课程理念在教师培训的过程中亦得到广泛传播。一线教师们通过培训,面对面地与教育专家、学者和相关科研人员进行交流学习,直观地感知新课程思想,直接了解或掌握新课程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方法。
(2)新课程培训文本、课程资源建设卓有成效。为保障“三级培训”的进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了“走进新课程丛书”并于2002年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同年,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下,“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培训问题研究课题组”编写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识培训丛书”(共六册);2003年,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课程专业委员会组织撰写了“新课程改革研究丛书”(共八册);2006年出版发行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师培训光盘(VCD186碟/套)”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师培训光盘(VCD115碟/套)”。通过理论阐述和案例分析,这些文本对相关议题及近年新课程改革实践中师生和教研人员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讲解,夯实了课改参与者对新课程的理解。此外,通过提供教科书,提供专家报告及相关文字材料,提供培训资料包,出版《试教通讯》,在《课程·教材·教法》和《中小学教材教学》等刊物上刊发教改研究文章,通过人教网(www.pep.com.cn)提供交流与互动服务,开展远程服务等,教师们能更好地了解教材,熟知教材,用好教材。
(3)架设起了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础教育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力量之间的一座桥梁,凝聚了各方智识,寄托了教育情怀,担起了各自责任。“三级培训”,除了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成员以外,很多师范大学、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继续教育部门、大学课程研究中心以及一些社会上的教育机构都参与其中,承担了主要培训任务和各类文本、资料的研发和指导工作。如2003年1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主编,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联合出版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识培训电视教学系列片(VCD29碟/套)”,对新课程改革初期的教师培训工作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直观呈现。在此系列片中,崔允漷、张华、余文森、吴刚平、郭元祥、马云鹏、辛继湘、吴永军、高凌飚等教授对其给予了专业支持。
另外,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东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等,这些团队以及全国其他一些师范类院校和科研院所,也都承担着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课程改革任务,其中也包括“三级培训”,为新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