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显学生主体地位

一、凸显 学生主体地位

(一)理解并尊重学生

尊重学生成长的规律和特性。学生是课程与教学改革的主体,正确理解学生的主体性,首先要理解学生作为一个鲜活生命的存在。学生作为生命的存在,有其成长的顺序性、不平衡性、阶段性、整体性、可变性和个别差异性等,基于此,我们要正确理解这些特性:①学生的身体成长、行为发展、记忆发展、情绪情感发展等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②学生生理与心理的发展是不同步的,身心的各个方面的发展会出现加速或平缓交替的发展状态;③学生发展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个阶段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产生质的飞跃;④学生是包含知、情、意、行整体的人;⑤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智也在不断向上发展并走向成熟;⑥学生个体因为遗传、环境、教育以及主观能动性因素在发展上具有不同步性和差异性。正因为学生成长的这些特性,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理当按教育的规律办事,对待学生主体就不能“凌节而施”、不能拔苗助长、不能搞“一刀切”,要看到学生的可塑性、发展性,尊重学生认知与非认知的全面和协调发展。

尊重学生的人格与个性。学生不单单是简单的“认知体”,或是知识与技能的发展者,而是有其丰富个性和完全人格的人。从实质来看,掌握知识技能和方法只是为修炼人的“外功”,而发展情意品质和“内在自我”、加强自我体验,成为有独立健全人格的人才是修炼人的“内功”。“一个人只有体验到了隐藏在他自身内部的生命趋向,他才能找到他自己。他愈是了解自身内部的情感和需要,就愈能认清周围的客观现实。”[27]可见,“内功”是人得以成长和发展的根本,是人格形成发展的基础。因此,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激发学生个体潜能,注重学生自我体验,发展学生相应的智慧力量和人格力量,并让其体验完备的教育生活,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旨归。

(二)关爱并呵护学生

关爱并呵护学生的实质是关注学生,并为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关爱与呵护,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言语鼓励和保护,更重要的是对学生在学习能力、创造力、品质方面的肯定,是为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需求给予支持,是为学生创设和谐的成长氛围。进一步而言,关爱并呵护学生是为了达成学生的自主学习,并为学生创造自我发展的可能性。有这样一个故事:[28]

一位正在上高三的学生每天都在勤奋地学习,但成绩总也上不去,非常苦恼。我在和他一起讨论问题时发现,他不敢说话,甚至都不敢有自己的想法,只是亦步亦趋地跟着老师和标准答案走。一定要让他敢想、敢讨论!讨论政治课中的“城市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时,我启发他说出看到“城市化”一词自己想到了什么。他说,想到了很多农民到了城市,他们需要工作;想到了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需要更多的公路、邮局、商场等。说到这儿,他仿佛一下子就明白了,正好农民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劳动力。接着,我再启发他,由“经济发展”又想到了什么呢?想到了更多的人就业,想到服务设施更加齐全……然后,他试着将自己想出来的东西进行梳理,形成了答案。他说,这是他做这种“大题”以来,第一次自己想出答案,他将自己的答案与标准答案做了对比,发现自己答对了绝大部分。这时我告诉他:你很聪明。你的头脑里有一把锋利的刀,可惜的是,你一直没有用过。开始用它吧,你的学习会进步的。

学生在发展中首先需要的是自信,学生成绩差并不意味着他的智力差,更不意味着他没有潜能。我们不能因学生的某一方面成绩差而低估他其他方面的能力,更不能因此而打击、损害学生的自信。作为教师,我们的任务应是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感受到自己心中的潜能和力量,维护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从而使学生获得更多的自信和满足、兴趣和快乐。

所以,教师只有从心底地呵护学生,从“学生心底”的思考出发,才会让学生才会获得尊严感和快乐感,才会走入学生的内心;只有认真了解学生及其发展需要,全面关心学生,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主性才会被调动起来。唯其如此,学生在学习中、生活中才能真正被触动,他们的主体地位也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